爆炸案發(fā)生后,當?shù)鼐桨l(fā)布的內部協(xié)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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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登用哥哥:“我一直不相信會是弟弟干的”
趙登用的大哥趙登繼在昆明打零工。
昨天下午5點,記者打通了趙登繼的手機,他正在工地上打樁,得知警方最后通報趙登用沒有實施爆炸,他的情緒一下子激動起來,“我弟弟死得太冤了!公安局之前說爆炸是他干的,真的無法接受!你不知道給一家老小帶來了多大的傷害!”
趙登繼說,最近兩天,媒體記者咨詢案情進展的電話多了起來,但到接通記者電話時止,還沒有接到警方的通知。
趙登繼告訴記者,趙登用之前被列為重點嫌疑人,一家人都接受了警察的調查。各種議論和指責讓老父老母抬不起頭,趙登繼說,59歲的父親“一輩子都是老好人”,“見穿公安制服的人都會緊張”,調查結束后回到包谷垴鄉(xiāng)里的老家,“每次給我打電話,說起弟弟就哭”。
聽記者說昭通公安局向家屬表示道歉,問是否接受。趙登繼回復,“還沒接到電話呢?!?/p>
“政府要給一家老小一個說法”
不過,在趙登繼看來,巧家爆炸案真相大白了,趙登用的嫌疑被洗去,“政府要給一家老小一個說法?!?/p>
晚上11點,接記者電話時,趙登用二哥趙登賢正找領導請假,他在云南曲靖一個煤礦挖煤,下午6點,他接到了巧家縣公安局的電話,叫他盡快回老家處理趙登用的事情,“公安局沒有通報太多內容,但弟弟無辜的消息記者告訴我了!”
“我一直就不相信會是弟弟干的,”趙登賢說,他最初就提過趙登用不懂爆炸物、與拆遷無關、沒作案動機等5個質疑,最后的結果證實了他的質疑。
趙登賢透露,弟媳給他打電話,說巧家縣公安局夜里召集村民小組全體村民在趙家開會,通報相關案情。
尚無官員被問責
記者從當?shù)毓俜将@悉,巧家爆炸案發(fā)生后,云南省紀委監(jiān)察廳成立調查組到巧家調查,調查工作已結束,但尚未通報調查結果。截至昨日,巧家縣尚無官員因爆炸案被追責的消息。
外界普遍關注“用前程保證趙登用是嫌疑人”的公安局長楊朝邦,原來的手機號已停機??h委官員稱楊朝邦的工作未受影響。
律師:策劃爆炸疑犯對征地拆遷不滿
鄧德勇的家屬已證實委托云南典傳律師事務所代理案件。律所指派王世云等律師會見了犯罪嫌疑人鄧德勇。
疑犯稱愿接受法律懲罰
參與會見的律師王世云回憶,那天是7月13日上午,律所一行3人在巧家縣看守所見到鄧德勇。
據(jù)王世云描述,鄧德勇“精神狀態(tài)還行,但很少說話”。
鄧德勇承認制造了爆炸案,但沒有介紹具體動機和實施細節(jié),只是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懲罰”。
關于社會普遍關注的作案動機,鄧德勇對律師王世云說,“會把全部情況在法庭上講出來”。
曾多次反映情況碰壁
據(jù)鄧德勇家屬介紹,迤博村1組很早被列入征地范圍,鄧德勇一家5兄妹,按照“劃地安置”的政策,四兄妹都分到了安置的宅基地,但和父母居住的鄧德勇“個人名下沒有一平方米的安置面積,戶頭上只有父親的”。鄧德勇對征地拆遷不滿,為此耿耿于懷。
據(jù)迤博村當?shù)卮迕窠榻B,鄧德勇為宅基地的問題曾多次找巧家縣國土局和鎮(zhèn)政府的干部,“每次都碰一鼻子灰?!?/p>
代理律師從家屬處獲悉,案發(fā)前,鄧德勇曾用一部數(shù)碼設備拍攝很多涉及征地拆遷的資料,鄧德勇被警方帶走當晚,該設備亦被警方帶走,送還時相關信息“沒有了”。
【追問】
五問巧家爆炸案
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爆炸物品從哪里來?警方為何未及時通報相關案情?針對巧家爆炸案社會關切問題,昭通市公安局新聞辦負責人昨日回答了當?shù)赜浾咛釂枴?/p>
1.爆炸物品從何而來?
昭通公安局表示,據(jù)查明,宋朝玉長期在礦山打工,具有接觸炸藥和引爆裝置的條件;鄧德勇具備電工知識和無線電技能,從事過電器修理工作。鄧德勇用于實施爆炸的炸藥和雷管,是他本人向巧家縣白鶴灘鎮(zhèn)迤博村1組的蘭良聰購買的,后一直藏匿于家中。蘭已于2010年死亡。2012年5月9日,鄧德勇和宋朝玉曾做過爆炸實驗,用于實驗的雷管是宋朝玉向巧家縣白鶴灘鎮(zhèn)大坪村大溝三社40號的陳和志非法購買的。目前,陳和志因涉嫌非法買賣爆炸物品罪,已被依法逮捕。
2.疑犯被抓為何未通報?
根據(jù)案情通報,鄧德勇、宋朝玉二人于5月31日即被抓捕,此前網(wǎng)上也有相關傳言。
對此,昭通公安局表示,爆炸案件的偵破過程非常復雜,對該案現(xiàn)場近百公斤爆炸殘留物逐一進行甄別、篩選、比對,需要較長時間。公安機關本著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經(jīng)過扎實深入的偵查工作,查明案件真實情況后決定對外通報偵破結果,充分體現(xiàn)了公安機關負責任的態(tài)度。
3.警方通報為何前后不一?
昭通公安局表示,巧家縣公安局在前期案情通報中,為第一時間滿足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在案件尚未完全偵破的情況下,簡單、主觀地通報了案偵工作的相關情況。通報有不嚴謹、不確切的地方,給社會公眾、趙登用及其家屬帶來了誤導和影響,對此我們深表歉意!
4.為何認定趙登用是疑犯?
昭通公安局表示,爆炸案發(fā)生后,警方通過現(xiàn)場勘查、調查走訪、調取監(jiān)控錄像等,初步確定趙登用是嫌疑人。案件現(xiàn)已查明,沒有證據(jù)證明趙登用參與了預謀策劃爆炸案,他也是此案的受害人。
5.案件偵辦程序是否違法?
5月31日前后,鄧德勇、宋朝玉二人被警方帶走,家屬稱直到7月10號都沒收到兩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任何法律憑證。對此,昭通公安局稱,公安機關是本著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依法辦案的。在案件偵破過程中,采取的相關刑事強制措施是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