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截圖 文強自辯后認罪 稱灰色收入認定太少
廣州日報2月7日報道 文強案一審在經(jīng)過漫長的5天爭辯后,終于走到了尾聲,昨日的法庭辯論一直延續(xù)至晚上10時,隨后繼續(xù)對檢察機關指控文強的強奸罪進行不公開審理。昨夜10時,在經(jīng)過控辯雙方激烈的法庭辯論后,被告人文強發(fā)表了自己的最后陳述,幾天庭審以來一直精神狀態(tài)高昂的他滿臉通紅地稱,自己還有良心,并稱愿意認罪服法,同時
懇切表示,“希望今后沒有公安干警再次站在這個位子上”。
“一名曾經(jīng)的打黑英雄卻倒在了新一輪的打黑風暴之中”。雖然在過去5天的庭審中一再翻供,但昨日文強的辯護人楊礦生透露,文強在會見他之時已顯露強烈的悔恨、悲涼和絕望之意,并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昨日出庭的文強,在庭上站著進行了長達70分鐘的自辯。“對受賄罪的部分事實認定,我有異議。對收錢金額我無異議,但是對收錢性質(zhì)我有不同意見?!彪S后他展開了漫長的陳述,詳細回顧140余次收錢的背景和細節(jié),以曾維才4次給他送錢都發(fā)生在2005年之前,而對方托他插手郭應嘉案件是發(fā)生在2005年,因此認為送錢給他并無所求。
文強:
對我“灰色收入”認定太少
文強強調(diào),自己收錢屬于禮節(jié)往來,“朋友關系不能算受賄,而且每次收錢時對方都沒有提出請托事項。”對于手下人員行賄自己以求獲得職務晉升和工作調(diào)動,文強以陳萬清曾受冉從儉所托送他50萬元為例,他辯稱自己收下錢后,冉從儉的職務一直沒有被調(diào)整過,因此他認為對方行賄請托事項未發(fā)生,不能據(jù)此認定自己的受賄罪。對于手下同時被起訴行賄罪的三大“金剛”,他認為黃代強和自己是朋友關系之間的禮尚往來,而與陳濤的關系則并不好,稱自己對黃代強說過,“你們和他們怎么交往我不管,反正以后吃飯有我無他,有他無我,這一點全公安局都知道?!?/p>
此外,文強還辯稱,公訴機關對其財產(chǎn)認定中,沒有計入其另一張銀行卡上發(fā)的工資。同時他不惜公布自己有大量違紀收入——稱平時過年過節(jié)下級單位送來的紅包、煙酒等“灰色收入”被計算得太少。同時,他辯稱自己多年來都有藏酒的習慣,因此家里的藏酒數(shù)量很多價值頗高,而被公訴機關認定有合法來源的僅價值4萬余元,他認為算得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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