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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香港7月31日電 首次允許港澳居民參加的國家司法考試港區(qū)報名31日下午5時30分截止。在為期15天的報名期,香港共有436名符合資格人士獲準報名。 香港居民獲準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是落實《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為內地和香港經貿合作以及其它交流活 動提供法律服務的重要舉措。 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始于2002年。從今年開始,此項考試允許港澳居民參加。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獲得法律職業(yè)資格的港澳居民,可以在內地申請律師執(zhí)業(yè),在律師事務所從事非訴訟法律事務。
香港居民獲準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是落實《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為內地和香港經貿合作以及其它交流活
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始于2002年。從今年開始,此項考試允許港澳居民參加。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獲得法律職業(yè)資格的港澳居民,可以在內地申請律師執(zhí)業(yè),在律師事務所從事非訴訟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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