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昨日,市物價局就調整我市集中供熱價格舉行聽證會。
據介紹,我市現(xiàn)行集中供熱價格是1996年確定的,由于近年來企業(yè)成本因素發(fā)生較大變化,特別是目前煤炭價格不斷上漲,使得供熱企業(yè)經營出現(xiàn)虧損,市供熱行業(yè)管理部門因此向物價部門申請調整市內四區(qū)集中供
熱價格。
市供熱行業(yè)管理部門提交的集中供熱價格調整方案中,擬申請對用戶分類、計費面積、供熱天數及供熱價格進行調整,并提出三種備選方案:
方案一:供熱居民室內溫度標準為18℃、廚房為10℃,供熱期為11月11日至3月31日,共計140天,將居民類用戶供熱價格由使用面積20元/平方米調整為套內建筑面積21.90元/平方米(免稅后價格為套內建筑面積19.40元/平方米),其他類用戶為建筑面積22.50元/平方米;
方案二:供熱居民室內溫度標準為18℃、廚房為10℃,供熱期為11月11日至4月5日,共計145天,將居民類供熱價格調整為套內建筑面積22.30元/平方米(免稅后價格為套內建筑面積19.70元/平方米),其他類為建筑面積22.90元/平方米。
方案三:供熱居民室內溫度標準為18℃、廚房為10℃,供熱期為11月11日至4月10日,共計150天,將居民類供熱價格調整為套內建筑面積22.60元/平方米(免稅后價格為套內建筑面積20.00元/平方米),其他類為建筑面積23.20元/平方米。
針對以上三種調價方案,調價申請方推薦方案三,其中對居民類擬申請免稅價格方案,三年免稅優(yōu)惠政策結束后,居民集中供熱價格將隨之執(zhí)行含稅價格。此外,擬統(tǒng)一全市生產用熱價格,并參照本次調整后的供熱價格作相應調整,同時建議調價方案從2004年9月1日起執(zhí)行。
聽證會上,各方面代表各抒己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市物價局將匯總這些意見和建議,會同市供熱行業(yè)管理部門綜合研究提出具體調價方案,上報市政府決策。
市物價局歡迎市民對此次供熱價格調整聽證方案提出書面意見和建議,電子信箱地址: m_wjj@qingdao.gov.cn。信函地址:青島市香港中路11號市物價局綜合處,傳真電話5911410。(本報記者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