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安徽省阜陽市中級法院對該市原市委秘書長張華琪受賄、貪污、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判處張華琪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chǎn)42萬元,追繳非法所得人民幣421.73萬余元、美元1.54萬元。同案犯張華琪妻子姚舒玲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沒收財產(chǎn)10萬元。
張華
琪曾任原阜陽地區(qū)行署稅務局局長,潁上縣縣長、縣委書記,2000年8月起任阜陽市委秘書長。
庭審查明,張華琪在1996年至2000年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后200多次收受他人款物總價值人民幣207萬元、美元2000元,為他人謀取工作調(diào)動、職務升遷等利益,構成受賄罪。1999年8月,張華琪與潁上縣教委工作人員去北京聯(lián)系項目,用教委人員交給他的5萬元購買禮品,返回阜陽后分送他人,至今未歸還此款,構成貪污罪。同時,張華琪夫婦尚有人民幣209萬元和1.34萬美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構成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被告人姚舒玲在張華琪受賄過程中,參與了部分款物的接收,起到幫助受賄作用,構成受賄罪從犯。(劉穩(wěn)梧
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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