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瑩:涉法涉訴信訪要納入法制軌道
[美國有線新聞網(wǎng)記者]:我們每天都有機會聽到有關(guān)上訪者的一些悲慘遭遇,我們也經(jīng)常能聽到中國老百姓通過寫信或者示威的方式,抱怨官員濫用職權(quán),讓他們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或者使得他們的人權(quán)、社會和民事權(quán)力受到侵犯,為什么他們只能被迫選擇上訪,而不能通過法院或者現(xiàn)行的司法體制來解決自己遇到的問題?中國在解決這一問題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是否有可能取消信訪的制度?[11:33]
[傅瑩]:信訪在中國是一個很獨特的制度安排,應該說這些年它也發(fā)揮了相當重要的作用,對于上下溝通起到了相當重要的作用。當然,隨著時代的發(fā)展、中國社會的發(fā)展變化,社會矛盾也更加復雜。所以,我們的信訪工作也面臨著一些新的壓力或者挑戰(zhàn),對信訪工作要進一步改善,這一點從政策上、從改革上已經(jīng)提出許多改進的路徑。[11:34]
[傅瑩]:其中與人大關(guān)系比較大的一點,通過改革要把這些涉法涉訴的信訪納入法治的軌道。在中國我們通稱“民告官”,從法律上講有兩條途徑。第一條是行政訴訟法,這是20多年前制定的。這部法律為百姓維護自身的權(quán)益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當然,這20多年來可以看到這部法還有需要改進的地方,我們也做了一些調(diào)查研究。從調(diào)查的結(jié)果看,比如這些年行政訴訟案件原告的勝訴率明顯下降。另外,也確實存在著行政部門不愿意當被告、法院不愿意受理的情況。群眾也反映說不敢告、告也告不贏,結(jié)果就是讓大量的涉法涉訴案件進入到了信訪的渠道。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對行政訴訟法進行一個比較全面的修訂,目的就是盡可能地排除對“民告官”各種各樣的阻礙。在修法的過程中,也會廣泛地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11:36]
[傅瑩]:第二條是行政復議法,這是15年前制定的。理論上講,這是一個更加便捷的救濟渠道,但是從執(zhí)法檢查反映的情況看,作用也還是沒有得到很好地發(fā)揮。比如在有的地方、在基層,人們好像沒有聽說過有這部法律的存在。所以,人大常委會把對這部法律的修訂也列入了五年立法規(guī)劃中。我們修訂這兩部法律的目的就是要更好地監(jiān)督行政權(quán)力,也就是我們說的“要把權(quán)力裝進制度的籠子”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方面。通過這樣的改進能夠更好地維護人民群眾的權(quán)益,更好地維護我們社會的公平和正義。謝謝![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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