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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記者從青島市工商局獲悉,2012年,青島市工商局全年共查辦食品案件3278起,罰沒款1289.64萬元,分別是2011年的5.6倍和7.6倍。并曝光了全市2012年流通環(huán)節(jié)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2012年十大食品安全案件 (一)青島百福堂商貿有限公司侵犯“金之納”注冊商標專用權假冒食品案 2012年3月27日,市北工商分局執(zhí)法人員根據舉報,查處了青島百福堂商貿有限公司銷售假冒“金之納”食品的違法行為,依法扣押假冒的“金之納”天然納豆食品(膠囊)超級納豆激酶三代23箱共1150盒,貨值為80萬元;無照經營的輔酶Q10維E軟膠囊4箱共240盒,其貨值為14萬元,總貨值為94萬元。由于涉案案值巨大,根據相關規(guī)定,工商機關于2012年4月28日將該案件移送到市北公安分局。 (二)韋冬生經銷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2012年5月3日,市北工商分局執(zhí)法人員根據舉報,查處了韋冬生銷售假冒“芝華士”、“杰克·丹尼”、“人頭馬VSOP”、“黑方”、“馬爹利”5個品牌的洋酒的違法行為,依法扣押假冒洋酒1497瓶,貨值總額為19萬元。由于涉案案值巨大,根據相關規(guī)定,工商機關于2012年5月9日將該案件移送到市北公安分局。 (三)青島奧帆商貿有限公司虛假標注食品標簽案 2012年8月7日,四方工商分局執(zhí)法人員發(fā)現當事人在原四方區(qū)大山村青島蔬菜總公司大山倉庫租用的庫房內,用電腦噴碼機在所經營的預包裝食品上虛假標注生產日期。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構成標簽含有虛假內容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沒收違法食品,對當事人做出罰款3.3萬元的行政處罰。 (四)青島金鑫元糧油有限公司銷售無標簽食用油案 2012年4月至5月間,四方工商分局執(zhí)法人員在查處王秀梅無照經營無標簽大豆油一案中發(fā)現,王秀梅經營的無標簽的16升裝桶裝222桶大豆油系從當事人青島金鑫元糧油有限公司購進。 當事人銷售無標簽食用油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構成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對當事人作出罰款4萬元的行政處罰。 (五)青島海億豐水產品加工廠銷售不合格海參案 2012年3月2日,當事人在青島市工商局組織的日常食品質量抽樣檢驗中,被抽檢的5種海參產品蔗糖含量不符合標準。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構成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沒收不合格海參,對當事人做出罰款5.2萬元的行政處罰。 (六)青島柒號酒倉有限公司銷售無中文標簽進口葡萄酒案 2012年1月17日,四方工商分局執(zhí)法人員在日常檢查中發(fā)現,當事人經營的進口葡萄酒無中文標簽,其中產地西班牙、規(guī)格為750ml瓶裝LLANOLUENGO(中文名稱樂歌)進口葡萄酒48箱(576瓶)和產地澳大利亞、規(guī)格為750ml瓶裝PDCABMERLOT(中文名稱好日子)進口葡萄酒12箱(144瓶)均無中文標簽和中文說明書。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流通環(huán)節(jié)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構成經營無中文標簽和中文說明書的進口預包裝食品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4.75萬元的行政處罰。 (七)青島海利強食品有限公司偽造食品生產日期案 2012年5月10日,李滄工商分局執(zhí)法人員對李滄區(qū)九水東路265號青島海利強食品有限公司倉庫進行檢查,發(fā)現當事人用稀釋劑將庫存的海參奶的生產日期擦掉后再用打碼機重新打上新的日期。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辦法》的規(guī)定,構成偽造商品生產日期的違法行為。依據該法,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八)青島萬勝齋食品有限公司銷售不合格食品案 2012年6月6日,當事人在青島市工商局組織的日常食品質量抽樣檢驗中,被抽檢的豬頭肉、豬肝、大腸三種肉食,“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指標超標嚴重,屬不合格產品。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構成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沒收違法所得并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