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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銀行打印94頁對賬單收費4200元被朝陽法院認定明顯超出工本費用,有失公允。不過,鑒于花旗已經(jīng)退費,法院駁回了儲戶包括索要利息及公證費用等全部訴訟請求。儲戶王先生對判決不滿,今天正式向法院遞交上訴狀。 去年10月,王先生到花旗銀行亞運村營業(yè)廳要求打印開戶以來47個月的對賬單,花旗根據(jù)每月100元的收費標準,減免500元后,收費4200元。 王先生向法院起訴花旗銀行收費不合理,牟取暴利。2012年12月20日,朝陽法院一審判決,首先認定王先生要求打印的對賬單屬于銀行自主定價范疇,但認為4200元的收費明顯超出該項服務的具體工本費用支出,不具有合理性,確有失公允,應予調(diào)整。 王先生除了要求銀行退還對賬單打印費之外,還要求花旗銀行賠償利息、公證費用及訴訟費等,并賠禮道歉。但法院認定,盡管花旗收費過高應予調(diào)整,但鑒于其已經(jīng)在儲戶提起訴訟后全額退還,就此不再處理。 而對王先生索要利息以及公證費的要求,法院認為,花旗方面曾主動詢問王先生是否需要商議價格,王先生拒絕,付費后再行起訴。相應利息、公證費損失有其自行擴大的成分,法院不予支持。王先生要求銀行賠禮道歉也因為被認為未給其造成精神損害沒有支持。 王先生表示,法院既然認定花旗收取的費用存在不合理,有失公允,應該進行調(diào)整,那么他的訴訟請求就應該得到法院的支持,至少是部分支持。而一審的結果卻是全部駁回,連訴訟費都要他來承擔。 “在雙方發(fā)生糾紛期間,我為了取得證據(jù),防止證據(jù)的滅失而采取的公證方式進行證據(jù)保全,完全符合法律規(guī)定。而且也不能因為案外人提出不合理的調(diào)解方案,我進行公證取證就被認定為自行擴大損失。”王先生說。 王先生認為,花旗收費不合理,那么案件受理費就應該由花旗銀行亞運村支行承擔其應該承擔的部分,不應該因為花旗在訴訟過程中退費而不承擔訴訟費用。利息計算也至少應該從收取之日開始,截止入款之日。而賠禮道歉的要求更應該得到法院的支持。“難道明明花旗有錯,我還不能得到一聲道歉嗎?”(記者 孫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