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10月19日訊 兩年前在影樓拍攝婚紗照,因為工作繁忙導致停工拍攝,今年6月再去拍攝時卻被告知原來拍攝的底片已被刪除得重拍。近日,市民李先生對于碰到的這件窩心事很是懊惱,在和影樓意見不一致情況下,李先生找到消保委,經調解,影樓同意對李先生請假重拍造成的誤工費、交通費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共計1050元。
????一個新生家庭迎接一個新生兒的誕生本是幸福之事,可近日來,初為人父的
????2010年李先生與妻子相約在青島市李滄區(qū)某影樓拍婚紗照,共同迎接一個月后的婚禮。可是由于當時李先生工作繁忙加上籌備婚禮,他與妻子商定先拍攝室內照片,外景拍攝延遲到婚后。完成初期的室內拍攝后,倆人為結婚需要在影樓取走三張底片和一張海報,又紛紛投入到婚禮的準備工作中去?;楹?,工作仍然忙碌的倆人,一直抽不出時間去補拍婚紗照,幾個月下來,妻子懷孕,補拍工作不得不延遲到明年。今年6月,當李先生夫妻倆再次到影樓預約拍外景時卻被告知所有底片全部刪除需要重新拍攝。李先生認為影樓的行為十分不當,要求其對請假重拍造成的誤工費、交通費等承擔賠償責任,但影樓不同意,多次溝通都無結果,因此,找到李滄消保委進行調解。
????消保委接到投訴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員對商家進行調查了解,影樓負責人卻稱,他們對婚紗底片享有版權,因此也具有處置權,而且因本店監(jiān)管安全措施有限恐遇底片泄露給客戶帶來不利。
????但消保委工作人員卻認為商家的解釋顯然站不住腳,首先,李先生與影樓達成的是一種服務與被服務的合同關系,在合同的有效期限內,影樓不得單方面解除自己應履行的義務,因此影樓在未對李先生履行完所規(guī)定的條款前,又未經本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得擅自將其底片刪除。其次,寫真照片此類攝影作品,和一般意義上的攝影藝術創(chuàng)作有著本質上的區(qū)別,加上照片底片的版權因顧客的付款,其也具有了商品的特質,因此商家對底片不具有處置權。最后,根據《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44條規(guī)定“攝影沖印業(yè)經營者應當將拍攝、沖印的全部影像資料交付消費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在約定之外收取其他費用;影像資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當根據消費者的要求退還費用或者免費重拍、重印;未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不得使用或者提供給他人使用消費者的影像資料;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該影樓在未向李先生交付全部影像資料的前提下,又未經消費者同意,擅自將其影像資料銷毀實屬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
????通過對商家講解有關規(guī)定,商家最終認識到自己行為屬侵權行為,在消保人員的調解下,影樓同意對李先生請假重拍造成的誤工費、交通費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共計1050元。在此,工商部門提醒您,消費者在接受服務和購買大宗商品之時一定簽訂合同,并以此為依據進行維權,而且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注意細節(jié),對某些相應的格式條款內容多加斟酌。另外當個人底片受到影樓強留或刪除時,不要猶豫于攝影師對底片的版權,因為在消費者付錢拍照時該版權已經被購買,根本不存在版權問題。(記者 朱穎 通訊員 楊國林??宋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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