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圳拔管殺妻案終審維持原判
據《羊城晚報》報道發(fā)生在深圳的文裕章拔管殺妻一案昨日上午10時在深圳市中級法院二審宣判。廣東高院認為一審判決量刑準確,依法維持原判。
二審認定沖動拔管
今年3月14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深圳開庭二審此案時,公訴人向法院提出,一審法院作出的“判三緩三”有誤,建議法院對文裕章在10年有期徒刑以上量刑。
廣東高院二審認為,文裕章拔管直接導
小三說法未予采納
2012年3月14日下午,廣東省高院在深圳二審開庭審理此案。公訴機關表示,文裕章與一張姓女子關系曖昧,一審“判三緩三”不合理,建議法院對文裕章在10年有期徒刑以上量刑。
昨天二審法庭上,“小三”說未被法庭采納。法庭認為,雖然通過短信和通話記錄顯示兩人有超范圍接觸,但從短信記錄只能認定“小三”張某發(fā)送大量曖昧短信,文未回應,而通話記錄無法證實兩人有曖昧關系。
判決后,胡菁母親在庭上當場放聲痛哭,認為判決不公平,表示一定會申訴到底。
■案情回放
2009年2月9日20時許,胡菁在家中昏倒。在ICU病房治療期間,胡菁昏迷不醒,有心跳、血壓,但只能靠呼吸機維持。其丈夫文裕章在探望時,將胡菁身上呼吸管、血壓監(jiān)測管等醫(yī)療設備拔掉,并稱要放棄治療。當天16時許,胡菁死亡。
2010年12月9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被告人文裕章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胡菁的母親向深圳市檢察院遞交抗訴申請,檢察院決定對此案提起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