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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犯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鄂爾多斯”、“恒源祥”牌羊毛衫,湖南桂陽縣農民李清被內蒙古鄂爾多斯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2151萬元。此事被傳上網后,天價罰金引發(fā)了網友的廣泛爭議。 ????桂陽農民售賣假貨被跨省抓捕 ????此案經網友“李根”在其微博上率先披露。2010年8月,湖南省桂陽縣農民李清在親友幫助下開始做服裝生意,他在郴州市富民市場租賃了一個店鋪經營羊毛衫?!?table border="0" align="left" cellspacing="0" cellappending="0"> |
????判決結果出來后,天價罰金引發(fā)爭議。據李清的姐夫肖軍所言,李清從去年8月開始,湊了一筆錢租用商鋪做羊毛衫生意。其間通過進貨渠道,李清在浙江省桐鄉(xiāng)市的小作坊訂了一批羊毛衫,獲利只在萬多塊錢左右。
????不服判決,售假男子已上訴
????根據肖軍的說法,目前在當地市場上銷售的這批貼有“鄂爾多斯”、“恒源祥”等商標的假冒羊毛衫很多,在浙江桐鄉(xiāng)進貨有一套完整流程。李清只去過一次,羊毛衫在黃蘆英、黃秋英等人的小作坊生產,然后由縫制商標的人從周金柱處買到商標縫制,最終走物流運往郴州火車站,李清負責給這些人打款。
????4個月后,鄂爾多斯警方在當地警方配合下,對李清等人進行了抓捕。經過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公、檢、法的審判,李清因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2151萬元。在宣判后第二天提起上訴。李清要求上訴,現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已經受理。
????罰金據吊牌核算,沒賣的也算
????2151萬元的天價罰金到底是如何折算出來的?
????據鄂爾多斯中院的判決書顯示:警方在李清店內扣押吊牌價每件為2180元的假冒“鄂爾多斯”羊毛衫,共計4351件;吊牌價每件為1680元的假冒“鄂爾多斯”羊毛衫17403件;吊牌價每件為968元的假冒“恒源祥”羊毛衫4433件。三項相加共計26187件,吊牌標價共計43013364元。4300余萬元的吊牌標價,被法院認定為“非法經營數額”。最終,按照這個“非法經營數額”,李清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2151萬元。
????但據李清在淘寶網的買賣記錄顯示,他銷售的鄂爾多斯羊毛衫的價格分別為100元、120元和150元。通過網絡和實體店面,這批衣服共賣出去400多件,平均售價140多元,法院最終認定的吊牌價是這批服裝實際售價的十多倍。
????按假冒商標罪處罰,案件定性引爭議
????對于侵權商品的價格核算問題,李清的辯護人、內蒙古新廣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蚨鯛柖嗨怪性禾峤焕钋宓匿N售光盤以作辯護,光盤記載了李清銷售鄂爾多斯羊毛衫的價格分別為100元、120元和150元,網上平均銷售價格為147.54元。但鄂爾多斯中院最終沒有采納王福奎的辯護意見。法院認為,侵權商品的實際銷售金額無法查清,因此適用“吊牌標價”。
????天價罰金還受到了案件定性的影響。法院認定李清所犯的是假冒商標罪,因此從李清店鋪內查獲的,未經銷售的假冒服裝也被劃入核算之列。但王??鼊t認為,“所有的制假程序在桐鄉(xiāng)就已完成”,李清只是銷售,因此不應按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而應按銷售假冒商標的商品罪定罪。這樣一來,那些未經銷售的假冒服裝則算“犯罪未遂”,不應罰得如此重。
????王??f,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4個月來,李清只賣出400多件,銷售額總共才6萬余元,獲利1萬元左右,被罰2151萬元并不合適。
????連線
????家屬:罰金高得離譜,幾代都難賠完
????16日下午,記者與李清的妻子李紅英取得了聯系。案發(fā)后,她與丈夫一同被關押進位于鄂爾多斯的看守所。繳納了4.5萬元取保候審金后,才回到郴州。對于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出的“天價罰金”,李紅英提出抗議。
????“我承認我們做的是假冒服裝,但這并非什么罪大惡極的事,不像食品,會對人體造成危害?!崩罴t英給出自己的理由。她稱夫妻兩人從售假中獲利不過一萬元,卻要承受天文數字的罰金,判決有失公允。
????李紅英表示她沒有能力支付這筆罰金,也不會支付?!傲P金高得太離譜了,按這個數字我家?guī)状操r不完。”她告訴記者。
????律師說法
????“天價罰金”有損法院公信力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陳平凡律師認為,“天價罰金”不僅使本案的罰金造成“空判”,更讓公眾不禁質疑,如此巨額的罰金,是否按照法律規(guī)定上繳國庫。
????罰金的最大作用在于對犯罪分子的剝奪、威懾和改造,李清系一農民,法院在作出天價罰金前,也許并未充分調查犯罪嫌疑人的財產狀況,僅依據“吊牌價”進行判決。如此讓人啼笑皆非的判決結果,難以發(fā)揮罰金的真正作用。
????陳平凡律師指出,內蒙古鄂爾多斯公安局經偵支隊的抓捕等行動如此迅速,法院配合也很默契,容易讓公眾對是否存在利益的驅使產生懷疑。按照法律規(guī)定,罰金應該上繳國庫,如果“天價罰金”得不到執(zhí)行,不僅給國家造成一定的損失,更難以維護法律的權威。
????聲音
????“天價罰金”
????是“選擇性執(zhí)法”惹的禍
????事實上,與河南農民“天價過路費案”相類似,李清所遇上的不過是一種選擇性執(zhí)法,是法律不夠完善與嚴謹情況下的,法院自由裁量權過大的問題。而正是這種對壟斷企業(yè)、強勢集團、權力與對老百姓等普通違法主體刻意采取區(qū)別對待、有違執(zhí)法公正的執(zhí)法行為,讓我們異常悲愴與糾結:保障社會公平與公正底線的法律,何時能夠“一碗水端平”?
????“天價罰金”的意義在哪里?
????這些假冒名牌的造假流程已非常完整,而李清只不過是一個環(huán)節(jié)上的小角色,如果不對整個造假環(huán)節(jié)進行打擊,而只拿其中某一個倒霉蛋開刀,這樣的天價判決不僅對犯罪嫌疑人來說沒有實際意義,在實際執(zhí)法過程中,也不能起到教育和震懾作用。因此,筆者認為還是應該尊重案情的實際情況進行重新調查和審理,給予犯罪嫌疑人應有的合理的量刑才是,天價罰款,只是看上去很美,但卻不能起到好的社會效果。(網友王麗)
????誰叫你侵權商品
????姓的是“鄂爾多斯”
????從根治假冒偽劣商品,保護消費者利益的角度上看,“天價罰金”幾乎是滅頂之災的打擊力度,可望讓假冒偽劣商品銷聲匿跡。然而,這次鄂爾多斯法院對售假商販的“痛下殺手”,看上去并不像法律對違法行為的毫不留情,更像是內蒙古鄂爾多斯中級法院對假冒“鄂爾多斯”牌羊毛衫的深惡痛絕。而一起“假冒注冊商標”案,有勞鄂爾多斯警方到郴州跨省抓捕,更顯得這起“犯假冒注冊商標”案的被侵權對象姓“鄂爾多斯”。鄂爾多斯出重拳保護“鄂爾多斯”,發(fā)威的鄂爾多斯中級人民法院,就有點像“鄂爾多斯”羊毛衫企業(yè)的自家保安了。(網友知風)
????“獲利1萬判罰2151萬”何以服眾
????湖南省桂陽縣農民李清從去年8月開始,銷售從浙江進貨的假冒“鄂爾多斯”、“恒源祥”牌羊毛衫,共獲利1萬元。內蒙古鄂爾多斯中級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李清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2151萬元。此事被傳上網后,“天價罰金”引發(fā)爭議。
????假貨泛濫是尷尬的現實國情,與加大知識產權保護的現代市場要求格格不入。從嚴懲處猖獗的制假售假行為,十分必要。不過,售假4月,銷售額6萬,獲利1萬,卻因此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2151萬元,如此嚴厲的判罰,無論從法理上還是情理上,都很難讓人信服。
????李清銷售假名牌羊毛衫情節(jié)屬實,已經觸犯刑法。不過,假羊毛衫產自浙江桐鄉(xiāng),李清僅是銷售,與制假本身并無關系。據說在當地,假名牌羊毛衫從生產到出貨已經有一套完整的流程。換言之,制假過程其實在桐鄉(xiāng)已經全部完成,認定李清犯有假冒注冊商標罪顯然值得商榷,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罰應該更加符合實際。
????其次,李清被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定罪,且被認定為“情節(jié)特別嚴重”,是因為其“非法經營數額”高達4300多萬,遠遠超過司法解釋中“十五萬元”的標準。問題在于,這個4300多萬的金額,是按羊毛衫的吊牌價而不是實際銷售價、按庫存量而不是實際銷售量確立的,不管是價格還是銷售量,兩者之間都相差數十倍,最終導致了6萬與4300多萬“非法經營數額”的巨大差距。如此計算方法,豈能服眾!
????制假售假當然應該受到嚴懲。不過當制假售假橫行,事實上已經表明法律法規(guī)和政府監(jiān)管在執(zhí)行中已經大打折扣。換言之,重懲李清的利劍并沒有公平地落在其他制假售假的獲利者身上。甚至還可以說,正是某些地區(qū)制假的半公開化,才催生出更多如李清這般的售假者。當源頭得不到遏止,政府職責缺位,大批同伴安然無恙之時,卻突然對某一個案作出遠高于其他案例標準的苛刻判罰,難道不是一種新的不公?
????很容易讓人聯想到一年前的“天價過路費”案。時建鋒為逃避過路費,拿著兩套假軍車牌照營運,8個月里免費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過路費368萬余元,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并處罰金200萬元。然而在媒體和輿論聚焦之下,終于在兩天前得到改判:檢察院對被告的指控數額從原審的368萬元銳減至49.23萬元,而被告人也從無期被改判為兩年6個月。
????法律不是兒戲,法律既有其剛性的一面,也有著司法實踐中的公平要求。過重的判罰其實和過輕一樣,不僅不能維護法律權威,相反卻在損害法律的尊嚴,常常表現為對弱者、對底層民眾的單向傾斜?!疤靸r過路費”案的反復就在眼前,難道現在的李清案,也非得在媒體和輿論的窮追不舍下,才能走向公平的量刑嗎?(劉楚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