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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團伙重金攻陷公安局 重要崗位全部淪陷(圖)

      來源:三湘都市報 2011-12-15 14:51:44

      12月14日,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王建軍涉黑團伙受審。 記者通訊員 潘哲 攝

        華聲在線-三湘都市報訊 站在被告席上,王建軍不時翻著手中的《起訴書》,不停地為自己辯護……12月14日,以他為首的湘鄉(xiāng)黑惡團伙21名成員,在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經(jīng)公安機關查證,該團伙涉嫌違法犯罪案件35起,被控7項罪名。

        這是湘潭今年來繼李湘銘、王永中、張立新等涉黑團伙押上被告席后,又

      一個接受審判的涉黑團伙。

        21名被告人被控七宗罪

        14日上午,王建軍等21名被告人被帶入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他們中除1人為雙峰籍外,其余都是湘鄉(xiāng)人。其中,王建軍年紀最大,39歲,小學文化。他自17歲起開始“混社會”,先后5次被勞教、判刑共計12年8個月。

        《起訴書》有17頁,指控王建軍團伙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高利轉貸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斗毆罪、搶劫罪等7項罪名。其中,前5項罪名王建軍均有涉及。

        該團伙從1991年的幾個人,通過逐年發(fā)展,擴大到60余人,并自上而下形成“金字塔”結構。團伙內部有一套不成文的紀律和規(guī)矩:打架要狠,要不怕死;不聽大哥的話,大哥可辱罵、毆打、開除……

        犯案35起,致1人死亡7人重傷

        為在湘鄉(xiāng)地區(qū)稱霸一方,王建軍指揮或縱容手下,采用暴力、恐嚇、威脅等手段大肆欺壓、殘害群眾。經(jīng)警方查證,該團伙涉嫌故意殺人、搶劫、故意傷害、盜竊、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持槍、敲詐勒索等35起犯罪事實,共造成1人死亡,7人重傷,49人輕傷或輕微傷等一系列嚴重后果。

        2002年七八月間,被害人龔海強分別無故毆打了王建軍的小弟黃勇(在逃)、劉奎鑫(已被執(zhí)行死刑)。兩人將此事分別報告給王建軍。王認為龔不給自己面子,是針對他來的,于是讓手下湊錢做活動經(jīng)費,要廢掉龔海強。當年8月3日深夜,劉奎鑫帶領多人,沖進湘鄉(xiāng)原金色年華茶館204包廂,將正在打牌的龔海強刺死。

        強攬工程壟斷市場,斂錢上百萬

        湘鄉(xiāng)人早餐愛吃米粉。可在2002年至2004年間,湘鄉(xiāng)的米粉市場由王建軍團伙與譚衛(wèi)清、彭琰、廖啟云(3人均已獲刑)等人合伙壟斷、非法控制。他們采取威脅、恐嚇的手段,對米粉廠強行壓價。2004年6月19日凌晨,他們又將不愿受其控制的湘鄉(xiāng)光明米粉廠老板周鋼、朋友曾和砍傷。

        王建軍黑惡團伙還不斷插手、強攬、霸占湘鄉(xiāng)市區(qū)的工程項目,還通過收保護費、幫人“了難”等方式巧取豪奪,非法獲利,幾年時間便聚斂了上百萬的不義之財。

        2009年7月,湘鄉(xiāng)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對王建軍犯罪團伙立案偵查、取證,于2010年12月成功將其鏟除,收繳各種砍刀、刺刀30余把、鋼管等作案工具50余根、槍1支,查封、凍結該組織資金100萬余元。目前,該團伙仍有部分成員在逃。

        打黑掃描

        湘潭今年來審判的涉黑團伙案

        李湘銘涉黑團伙案

        2011年7月8日上午,以原省十一屆人大代表、湖南眾一集團董事長李湘銘為首的涉黑團伙案,在湘潭市雨湖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法院以被告人李湘銘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項罪名,一審判決其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并處罰金152萬元。對涉案其他26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至14年6個月不等,并處罰金共計127.7萬元,對涉案的被告單位湖南眾一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以騙取貸款罪判處罰金100萬元。

        王永中涉黑團伙案

        2011年9月23日上午,王永中涉黑團伙案在湘潭一審宣判。作為王永中涉黑團伙案的2名首犯,王永中被一審判處死刑,并處罰金210萬元;吳小平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并處罰金70萬元;團伙成員章迪鈞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并處罰金2萬元。其余48名犯罪嫌疑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至17年6個月不等。

        張立新涉黑團伙案

        2011年9月14日,湘潭市岳塘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張立新涉黑涉惡團伙案,以被告張立新為首的28名被告人出庭受審。該案共涉嫌組織、領導、參加和社會性質、開設賭場、容留他人吸毒、販賣毒品、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聚眾斗毆、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故意傷害等8個罪名。

        爭相漂白,撈取政治資本;拉攏官員,花巨資行賄

        一批“保護傘”官員隨著他們倒下

        去年以來,湘潭市掀起了攻勢凌厲的打黑除惡行動,摧毀了分別以李湘銘、歐建、王永中、張立新等人為首的多個黑惡團伙,拔掉了這些禍害湘潭多年的毒瘤。一批充當他們“保護傘”的官員和公安民警也隨之倒下。

        豢黑養(yǎng)惡,斂財均過千萬

        翻開這些黑惡團伙的犯罪案卷,一起起案件讓人觸目驚心。他們曾長期盤踞湘潭,在一定的區(qū)域內逐漸坐大成勢。幾乎每個團伙都以暴力開路,非法斂財。

        李湘銘曾掌控著一個以無業(yè)人員、“兩勞”釋放人員為主的“三湘幫”。為解決工程糾紛,他們動輒出動幾十人。張立新則豢養(yǎng)著一批職業(yè)“打手”,通過開設賭場販賣毒品,非法獲利上千萬元。

        他們中,歐建(常用名歐劍)惡勢力團伙存在的時間最長,達十余年之久。該團伙除通過販賣毒品、開設賭場、非法買賣斂財外,還暴力壟斷湘潭市河東渣土市場、放高利貸、暴力收賬,非法獲利1000萬余元。

        爭相漂白,撈取政治資本

        一方面,橫行湘潭,欺壓百姓;另一方面,這些黑惡頭目有的卻通過各種渠道,撈取政治資本,披上合法外衣。

        在涉黑犯罪之后,李湘銘就曾獲得第五屆湖南青年企業(yè)家“鯤鵬獎”,還當選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以省人大代表為“護身符”的李湘銘一度有恃無恐,多次組織人員到湘潭市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鬧事施壓,干擾國家機關的正常工作。歐建也曾當選為湘潭市第十三屆人大代表,還作為非公有制經(jīng)濟人士被評為湘潭市岳塘區(qū)2009年“光彩之星”、岳塘區(qū)“最受職工歡迎的企業(yè)家”。

        拉攏官員,尋求“保護傘”

        金錢開路,拉攏干部,尋求“保護傘”,是這些涉黑涉惡頭目的又一招數(shù)。李湘銘黑惡團伙就累計花費了900余萬元,用來拉攏腐蝕國家干部。

        今年3月,歐建歸案后僅2個月,時任湘潭市公安局副局長蔡亞斌、刑偵支隊支隊長王寧、刑偵支隊掃黑大隊大隊長張新強、治安支隊行動大隊大隊長劉巍等4人就被查辦。這4人為歐建、李湘銘為首的兩個黑惡團伙充當了“保護傘”。據(jù)悉,歐建被抓后,還牽出湘潭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符詠梅,湘潭市公安局原局長、省公安廳原副巡視員黃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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