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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機關、事業(yè)單位與企業(yè)執(zhí)行的生育保險政策有何相同之處? ????答:目前,無論是企業(yè),還是機關事業(yè)單位所執(zhí)行的生育保險政策是相同的,其中包括:(1)享受生育津貼的條件;(2)繳費比例;(3)生育女職工享受產假的天數;(4)男職工享受生育補助金的條件及生育補助金審批、結算部門(均在各級勞動保險經辦機構);(5)女職工異地就診的審批及結算部門(均在各級勞動保險經辦機構) ????2、生育女職工自何時享受生育津貼? ????答:機關事業(yè)單位的生育女職工于分娩后的次月開始享受生育津貼,按月(每月25日)領取。這是與企業(yè)職工最大的不同處。 ????3、如何申領生育津貼? ????答:生育津貼實行社會化發(fā)放。符合條件的女職工應于分娩后的次月任一日 (統發(fā)工資單位必須在次月5日前),由本人或書面委托人持“一卡一證一冊”、出生醫(yī)學證明、書面委托人居民身份證及《單位職工申領生育津貼審批表》(單位填寫項目完整并簽章)、交通銀行個人結算戶存折或借記卡等材料,到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機關事業(y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生育津貼。 ????4、到統籌范圍以外醫(yī)院生育的職工如何辦理異地就診手續(xù)? ????答:職工因故到統籌范圍(市內四區(qū)和嶗山區(qū)、城陽區(qū)、黃島區(qū))以外的醫(yī)院生育的或實行計劃生育手術的,生育或實施手術前應提前到各級勞動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異地轉診手續(xù),否則,生育后的有關診療費不予報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