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為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昨日,山東省政府下發(fā)緊急通告,要求防火期內禁止野外用火。
通告要求,自即日起至6月1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森林內或距森林邊緣500米范圍內從事以下活動:在墳頭燒紙或燒香、燃放煙花爆竹、吸煙、烤火、野炊等;在農田防護林帶及其周邊焚燒農作物廢棄物料;攜帶、使用火種和易燃物品;其他易引發(fā)森林火災的行為。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要根據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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