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岳紅革 通訊員趙葉紅) “我搶人家的錢,就是為了見到警察,好讓自己脫離傳銷苦海!”這看似怪異的回答出自“犯罪嫌疑人”肖本橋之口。近日,陜西省西安市未央?yún)^(qū)檢察院對肖本橋作出不予批準逮捕決定。 ????今年24歲的肖本橋是云南省富源縣人,兩年前到山東省萊陽市親戚開的一個家具廠打工。今年1月3日,肖本橋和同在該廠打工的表親孫某先后接到了遠房親戚小孫的電話,小孫說他在西安加入了一個 ????第二天,肖本橋和孫某及另一個同鄉(xiāng)朱某坐火車趕到西安,當他們在西安未央?yún)^(qū)漢城街和小孫見面時,小孫卻說他不想回家,這里不是什么傳銷組織,而是一家能賺大錢的化妝品直銷公司,并勸肖本橋留下來和他一起“發(fā)大財”。隨即“該公司兩名工作人員拿走了肖本橋身上攜帶的現(xiàn)金、銀行卡、身份證等”,說替他暫時保管一下,并請肖本橋接受專門培訓。 ????連續(xù)聽了幾天課后,肖本橋確信這是一個非法傳銷窩點,但此時他吃飯、休息、上廁所都有人跟著。為了麻痹傳銷組織者,讓他們放松警戒,尋找脫身機會,1月11日一大早,肖本橋找到傳銷組負責人說,他愿意加入傳銷組織,并索要銀行卡,說取錢交納2800元的加入費。對方信以為真,派周某、鄭某跟著肖本橋到附近的陜西信合漢城信用社取錢,并派姜某等3人盯著他們。 ????到了該信用社營業(yè)大廳,肖本橋取號排隊時,認真觀察著周圍的環(huán)境,見排在他前面的一個小伙子從身上拿出一疊錢(后查實是1.5萬元)正準備辦存款手續(xù),便一把將錢奪過,向柜臺一側跑了四五步,后被這個小伙子抓獲,扭送到當?shù)毓矙C關。 ????1 月31日,肖本橋因涉嫌搶奪罪被西安市公安局西安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提請該市未央?yún)^(qū)檢察院批捕。該院檢察官審查此案時,認真聽取了肖本橋的辯解,深入案發(fā)現(xiàn)場,收集了信用社工作人員目擊證言,調取查看了信用社營業(yè)大廳監(jiān)控錄像,發(fā)現(xiàn)肖本橋排隊取款時始終有兩人貼身跟著。 ????被害人王某也證實,他抓住肖本橋后,肖本橋曾對他說:“大哥,我被人綁架了,你趕快報警,把我抓起來?!彼敃r很納悶。被公安機關當場控制的周某、姜某等4人(鄭某逃離現(xiàn)場)也向公安機關承認他們是跟著肖本橋取錢的,周某還向公安人員作證說:“我想肖本橋大概想逃離這個傳銷組織,故意搶錢的?!?/p> ????該院據(jù)此認為,肖本橋的行為屬于緊急避險行為,根據(jù)《刑法》有關規(guī)定不負刑事責任,遂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