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在線3月19日訊(記者 周清樹) 陳東曉的語速很快,語氣格外堅定。整個采訪過程中,陳東曉一直處于氣憤的狀態(tài),她的講述一如網(wǎng)上的帖文,很少使用除了感嘆號和問號之外的標點,“這件事對我不公平!”這是陳東曉反復強調(diào)的一句話。 ????因為婆婆涉嫌非法集資,作為兒媳的陳東曉受到“株連”,被浙江省溫州樂清市相關部門認定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羈押275天”。期間,陳東曉的父母與樂清 ????這一協(xié)議被網(wǎng)友理解為“花錢撈人”和“公權力對法律赤裸裸的踐踏,是一種交換”,并稱網(wǎng)絡再次誕生荒唐的新名詞——“樂助款”。 ????■記者 周清樹 ????【維權】 ????“樂助款是一種變相敲詐” ????據(jù)陳東曉講述,婆婆因為涉嫌非法集資(已另案處理)被抓,因特定的親情關系,樂清市處置辦指令樂清市公安局以陳東曉曾于2007年2月份向朋友、同事共3人借款390萬元的事實為由羈押,“羈押從2008年3月10日起,長達275天之久?!?/p> ????期間,樂清市處置辦與陳東曉的父母以判緩刑為條件,達成陳一方“自愿”拿出50萬元“樂助款”的協(xié)議。這份協(xié)議被陳東曉認定為父母不懂法并愛女心切下的“無奈選擇”,是被“變相敲詐?!?/p> ????就在存入50萬元的當天,即2008年12月15日,樂清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陳東曉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陳東曉被釋放后堅信自己無罪并上訴。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為由發(fā)回重審,并撤銷樂清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樂清市人民法院于2009年4月同意樂清市人民檢察院撤訴。 ????據(jù)陳稱,羈押期間她受到了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折磨,并認為整個案件的處理及結果是樂清市處置辦向公、檢、法施壓后的結果。之后,陳東曉一直堅持“維權”,時至今日無果。 ????【協(xié)議】 ????“判不了緩刑,50萬退還” ????記者搜索發(fā)現(xiàn),類似內(nèi)容的帖文早在今年2月份就開始頻繁出現(xiàn)在各論壇,甚至一些帖文目前已被刪除。因為標題形式及帖子內(nèi)容極度不符合網(wǎng)絡閱讀習慣,一直未引起網(wǎng)友關注,直至最近一篇冠有新名詞“樂助款”并配發(fā)大量圖片的帖子出現(xiàn)。帖子最終才經(jīng)知名網(wǎng)友張洪峰總結、梳理后“定稿”,并被瘋狂轉載。 ????發(fā)帖人在論壇共上傳了8張圖片,分別包括:樂助協(xié)議書、50萬元樂助款的存款回單、樂清市處置辦收到樂助款的證明、溫州市中院的刑事判決書、樂清市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及陳東曉要求“獲得公道”的報告。圖片均蓋有當事部門的公章或有當事人的手印。 ????樂助協(xié)議書顯示,作為乙方的陳加敏(陳東曉父親)、楊碎蘭(陳東曉母親)愿意樂助高秋荷(陳東曉婆婆)、包建署(陳東曉丈夫的弟弟)、包建永(陳東曉丈夫)、陳東曉債權人解決部分債務,一次性樂助50萬元現(xiàn)金。 ????而樂清市處置辦在給陳加敏開具的一份關于“收到你樂助的50萬元樂助款”的證明中承諾,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愿(法院判不了緩刑),則50萬元樂助款由我辦負責退回。 ????【回應】 ????“市政府不要,他們一定要給” ????據(jù)樂清市警方介紹,“高秋荷案”非常復雜,牽涉100多名債權人,高秋荷一家4人被判刑,涉案值1.8億元,案發(fā)后還有1.1億元沒償還。 ????樂清市委宣傳部有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稱,50萬元樂助款是陳東曉父母自愿給的,“市政府本來不要,但他們一定要給”。同時還表示,即便給了樂助款,若法律不允許,也是判不了緩刑的。 ????樂清市處置辦主任張守奎也表示,“鑒于此情況屬于主動贊助,且陳父態(tài)度比較誠懇,我們就同意先收下50萬元,收到這筆錢后再將這50萬元打到樂清市柳市鎮(zhèn)處置辦的專門賬戶里。”樂清市柳市鎮(zhèn)處置辦張主任證明:“我們專用賬戶收到50萬元后,立刻把錢發(fā)到了債權人的手中?!?/p> ????而樂清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瞿維妙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網(wǎng)上流傳的帖子內(nèi)容并不全面,并表示“樂助款”的提法確實不準確,某大學法律教授認為這應該叫做“退贓款?!?/p> ????【網(wǎng)友】 ????“這是一種踐踏法律的交換” ????由于發(fā)帖人“真理難容”不斷現(xiàn)身論壇與關注此事的網(wǎng)友互動,對于網(wǎng)友的質疑幾乎有問必答,得到大量網(wǎng)友的聲援。目前,該帖已在貓撲論壇、天涯論壇等各大網(wǎng)絡社區(qū)流傳。 ????陳東曉強調(diào),自己借用同事、朋友的390萬元在案發(fā)前已經(jīng)全部還給了債權人?!拔覜]有給債權人造成經(jīng)濟損失,我沒有危害社會,我跟婆婆的案件沒有任何關聯(lián),是無辜的,樂清市處置辦采取的是株連九族的做法,我要求退回自己被暫扣的70萬元和50萬元樂助款,并重審案件還我清白?!?/p> ????針對“樂助款”的協(xié)議,有網(wǎng)友分析認為,“所謂樂助款,究其本質,就是以法律為載體的交換形式,有公權力干預司法、踐踏法律之嫌?!?/p> ????【追問】 ????“處置辦”是個什么部門?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陳東曉說,她不認為自己的處境及事件結果是公、檢、法等任何其他部門造成的,因為“我知道,一直是處置辦在左右這件事?!?/p> ????處置辦到底是個什么部門?據(jù)樂清市處置辦主任張守奎介紹,處置辦是3年前設立的一個臨時機構,主要是為了處理非法集資,負責調(diào)解因非法集資產(chǎn)生的債權糾紛,沒有行政處罰權利。 ????這與知名網(wǎng)友張洪峰在官方回應之前的猜測相吻合。張稱,這種臨時機構的好處是集中力量辦事,但壞處是事后無處追責,“看似大家負責,實際卻大家都不負責。而且這種機構很容易引起司法紊亂,容易出現(xiàn)小組領導的意見替代司法意見和程序的現(xiàn)象?!?/p> ????“財命相連。債權人拿不到錢,極有可能發(fā)生命案,甚至群體性事件,影響社會穩(wěn)定。”樂清市處置辦主任張守奎接受采訪時表示,“我們主要的做法就是‘追討為先’。”那么,我們完全有理由猜測,在“追討為先”的原則下是否可能出現(xiàn)小組領導的意見替代司法意見和程序的現(xiàn)象呢?這難道又被張洪峰猜中? ????“樂清市政府應該接受網(wǎng)絡民意的批評,查清事實,有錯就糾,依法辦事,該退給當事人的錢、該國家賠償?shù)?,就要想辦法退賠;確實無錯也請按正常的程序出面釋疑,與上訪者好好交流?!本W(wǎng)友如此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