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官心情不好,可以申請告假,這樣的解壓調節(jié)的休整每個月可申請兩天。記者15日從海南儋州法院獲悉,該院推出的“情緒假”制度成為法院文化建設的一大亮點,深得法官好評。(2月16日《南國都市報》)
????儋州法院的做法非常獨特。
????應該說,法官是一個特殊群體,帶著情緒辦案,的確容易辦成冤假 錯案,為了提高辦案質量,儋州法院推出了“情緒假”制度??墒牵榫w并非法官的專利,面對不如意 、不順心的事情,唯有調整心態(tài),勇于面對,再大的情緒終能化解。如果法官能放情緒假,其他職業(yè)當然有放假的借口,教師心情不好,會教錯課而誤人子弟,司機心情不好,極易引發(fā)交通事故,醫(yī)生心情不好,就更危險了,搞不好會斷送患者的生命!如此等等,哪一個行業(yè)不重要啊,是否都應該每月放兩天假呢?
????這不免讓人想起很久以前馮鞏與牛群合說的相聲,某機關為了滿足科室人員對烤鴨的需求,以紀念古今中外的偉人為借口,打請示報告,一句“冒號”之后,便聚集起來飽餐一頓。顯然這是一則笑話,而儋州法院的做法卻與之有某些相似。
????這不是強詞奪理,看不得法官放假,問題是法官本應是素質很高、心理承受能力很強的職業(yè),如果連自我解壓的辦法都沒有,即便放兩天假未必就能起到效果。職工休假,勞動法有明確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凌駕于法規(guī)之上,法官果真要休假減壓,也應履行請假手續(xù),作為事假或病假處理,總之不能變相成為一個“法”(法院單獨制定)定的假期。
????儋州法院將“情緒假”制度作為法院文化建設的一大亮點,對外大加褒揚。然而,在筆者看來,這不是什么人性化之舉,相反是法律意識不強、特權思想膨脹的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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