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4日電 據(jù)香港媒體報道,香港一名75歲領取綜援的女子,承認以20元酬金,向一名阿伯提供性服務,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自簽一千元擔保,守行為一年。
被告承認向一名66歲男子賣淫,但不愿提取心理醫(yī)生及精神科報告;其感化官報告指,該名75歲女子
表示,寧愿拾紙皮為生,以后不會再賣淫。
裁判官判刑時指,不會再費時去取被告的心理醫(yī)生及精神科報告;考慮到被告的年紀、經(jīng)濟狀況及實時承認控罪,決定判她自簽一千元擔保,守行為一年。
被告在今年三月,于深水埗北河街附近一間公寓,為一名嫖客提供性服務時被捕。她曾于82年犯同類案件,并留有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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