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6歲的街道辦事處女會計,為滿足一己私欲,3年間竟侵吞公款百余萬元;
為達目的,她購買假發(fā)票、私刻印章、模仿領(lǐng)導簽名;
事情面臨敗露,她竟伙同丈夫潛入單位,盜走賬簿,并指使母親將證據(jù)燒毀;
審計人員進駐后,她仍未停手,竟采取同樣手段又套取了7萬元公款。
7月20日,長沙市芙蓉區(qū)湘湖街道辦事處原會計戴琴涉嫌貪污百萬巨款案,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開庭審理。
她到底是一個什么樣的女人?為何一個街道辦事處會計能侵吞這么多錢?是什么原因讓她屢屢得手而幾年未被察覺?
初次得手
模仿領(lǐng)導簽字報賬
2000年1月,戴琴從湖南省輕工業(yè)學校電算會計專業(yè)畢業(yè)后,在湖南富麗華大酒店做一名前臺收銀員。因為表現(xiàn)不錯,2001年5月,她被長沙市芙蓉區(qū)湘湖街道辦事處借調(diào)過去,委任為會計。
起初,戴琴工作細致、認真,在賬務上不敢有半點馬虎。但時間一長,面對每天從手上進出的大筆錢物,她的心開始不安分起來。
那是2002年的1月,戴琴清楚地記得那個日子。那天,她第一次模仿辦公室主任和局長的簽字報賬,成功套取公款2000元。
“我經(jīng)?吹絼e人來報賬,自己就也想搞一點錢,以為反正別人不會知道!贝髑倩貞浀。不過,當初的戴琴是異常小心的,所以她只報了2000元。
第一次得手了,單位果然沒人察覺,戴琴心里暗暗高興。慢慢地,她的膽子大了起來。
瘋狂斂財
涉嫌貪污百余萬元
有了第一次的“成功”,戴琴似乎變得更有“經(jīng)驗”了。她開始購買假發(fā)票、私刻印章,并用在假發(fā)票或單位自制報賬單上自行填寫金額和模仿單位財務主管領(lǐng)導的審批簽名等手段,瘋狂進行斂財。
她已不再滿足于一次2000元的“小打小鬧”。2004年5月,她分兩次套取公款8萬元;9月,她又分兩次將12萬元據(jù)為己有……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她貪污的數(shù)目也越來越大。
據(jù)檢察機關(guān)指控,在2002年1月至2005年4月,戴琴利用擔任會計的職務之便取得現(xiàn)金支票31張,偷蓋上財務科長的支票印鑒后,她從該單位的賬戶上套取人民幣93.8萬元。2005年6月至10月,她采取同樣的手段,分7次從單位賬戶上套取公款23萬余元。3年之間,戴琴涉嫌貪污的總金額達117萬余元人民幣。
不過,戴琴并不承認自己貪污了這么多。在法庭上,她只認可9筆款項,共計38.7萬余元。但據(jù)了解,這個數(shù)字與事前她在芙蓉區(qū)檢察院接受調(diào)查時供述的也不一致。當時她表示,2002年她報了幾次假賬,拿了多少錢已經(jīng)不太記得,但2004至2005年,她涉及的金額是61萬元。而在另一次審訊筆錄中,戴琴的說法又是:“78萬元左右,不超過80萬!
戴琴貪污的錢都用在了什么地方呢?據(jù)了解,戴琴和丈夫曾有一輛價值13萬元的小車,如今車子已被追回。其余的錢,戴琴表示大部分都用于買衣服、鞋子、化妝品和做美容護理。據(jù)她描述,她很喜歡買衣服,而且常常是還沒穿就不喜歡了,她就會把它們送給別人。
擔心敗露
伙同丈夫偷走賬簿
2005年10月,因湘湖管理局(下轄湘湖街道辦事處)的一名領(lǐng)導即將被調(diào)走,芙蓉區(qū)審計局派員進駐湘湖管理局進行審計。戴琴頓時慌了神,她開始擔心自己的行徑敗露。于是,在交出會計憑證之前,她把自己用假發(fā)票報賬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全部撕了下來。
記賬簿上缺失了憑證,審計人員肯定會發(fā)現(xiàn)。戴琴越想越害怕,便將此事告訴了丈夫王某,兩人經(jīng)過商議,決定將賬薄偷走。王某于是找到了會急開鎖的廖某。
2005年11月19日下午5時許,3人來到湘湖管理局二樓放會計憑證和賬簿的辦公室,由廖某把門打開,王某將房門假鎖后3人離開。次日下午5時許,王某駕駛微型車,攜帶工具再次來到湘湖管理局,將賬簿裝入4個編織袋內(nèi)偷走。
不過令人費解的是,審計人員于2005年10月26日進駐該單位,可戴琴在10月31日還套取了一筆7萬元的公款。知情人認為,戴琴當時雖然非常緊張,但她已經(jīng)想好了要毀滅證據(jù),所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最后再撈一筆錢。
機關(guān)算盡
最終難逃法律制裁
4個編織袋里裝的正是2002年到2005年的賬簿,也就是戴琴從最早貪污到套取最后一筆公款的最有力證明。為了毀滅證據(jù),當天,戴琴與丈夫就開車把賬簿運到了望城縣戴琴的娘家。
“幫我們燒掉這4袋東西。”戴琴對母親說。戴琴的母親看到袋子里裝的都是賬簿,覺得奇怪,便問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拔夷苡惺裁词掳。惺乱膊粫鲈谖疫@樣的小會計身上,賬簿是領(lǐng)導說要燒的!贝髑倩卮鹫f。
出于擔心和害怕,戴琴的母親只燒了1袋賬簿。剩下的3袋,最終被公安機關(guān)追回,成為檢察機關(guān)指控戴琴貪污行為的重要證據(jù)。
盡管戴琴想盡了辦法,但讓她害怕的事情終究還是發(fā)生了。2005年11月,她接受了芙蓉區(qū)紀委的調(diào)查。直到這個時候,她才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在紀委,她給家里打電話時,還沒說話便已泣不成聲。她說她后悔當初那么做,她覺得自己不孝,對不起父母。
2005年12月14日,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區(qū)分局對其進行逮捕。
2006年7月20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此案。據(jù)了解,判決書將在不久后下達。
案件拷問
部分單位缺乏財務監(jiān)督
戴琴連續(xù)作案3年卻無人察覺,其行徑的敗露也只是源于幾年后的一次“偶然審計”,這讓人覺得難以相信。
知情人介紹,戴琴最初在湘湖街道辦事處是身兼會計與出納兩項要職,單位這種不健全的財務制度讓她有了可乘之機。據(jù)戴琴交代,后來單位有了專門的出納員,可卻業(yè)務不熟,所以她并未收斂自己的行為,只是在作案后給出納分一點“小紅”。而根據(jù)國家有關(guān)規(guī)定,會計和出納必須采用崗位分離制度,即兩個崗位不得由一個人承擔,會計只負責登賬記賬,根據(jù)出納的原始憑證,制作記賬憑證登賬;而出納則是負責現(xiàn)金的收入支出,登記現(xiàn)金日記薄,填制原始憑證。如果會計和出納被一人包攬,肯定會少一分監(jiān)督,多一分舞弊的可能。
面對記者的采訪,湘湖管理局以及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都顯得非常謹慎。他們均表示,不了解多少情況,跟戴琴也不熟。原財務科科長彭梅松也表示,自己不了解戴琴,至于其他方面的問題則不愿多談。
父母痛惜好女兒成貪污犯
7月25日上午,記者來到長沙市芙蓉苑小區(qū)戴琴的家中。戴琴的丈夫不在,記者見到了戴琴的父母;貞浧鹈篮玫倪^去,兩位老人幾次搖頭嘆息:“沒想到她會犯這樣的錯!
為女兒的事揪心
一進屋,記者就注意到,在沙發(fā)上方的墻上,掛著一幅半墻大的婚紗照。照片上,一對身著禮服的新人幸福地依偎在一起,女的青春亮麗,男的挺拔帥氣。照片上的新娘正是戴琴,新郎則是他的老公王某。
戴琴的父親年近六十,他說,女兒從被拘留到現(xiàn)在已經(jīng)過去半年多,他如今的情緒已平穩(wěn)下來,但一想到女兒仍會感到揪心。老伴雖比他小8歲,但額頭上的白發(fā)讓她看起來非常憔悴。
她曾是個好女孩
說到女兒的從前,兩位老人驕傲之情頓時溢于言表:“她從小就特別文靜、聽話,讀書成績很好,人也長得漂亮,很多人都喜歡她!
來長沙讀中專前,戴琴一直在農(nóng)村長大,有著農(nóng)村小孩特有的淳樸和懂事。因為家里條件一直不好,她那時幾乎沒什么零花錢。其他的小孩往往哭著鬧著也要跟父母要錢買零食,但她從來不會,她似乎能理解父母的不容易。街坊鄰居也因此常常夸獎戴琴,說她嘴不饞、不花錢。
在學校,戴琴還是個文娛積極分子,她愛好唱歌、跳舞,每次的歌舞晚會、比賽,大家都能看到她的身影。老師們也都豎著拇指夸她是個優(yōu)秀的女孩。
中專畢業(yè)后,女兒有一份穩(wěn)定、收入也還不錯的工作,不久又結(jié)婚了。女兒過得幸福,兩位老人也更舒心了。
悔不該早沒管女兒
“那天女兒從紀委打來電話哭訴時,我和老伴差點急得暈過去。”戴琴的母親黃阿姨告訴記者,“要是先前我們知道一點點情況,事情不會變得這么嚴重。以前我也囑咐過她,她每次都會很干脆地打斷我的話,說她不會有事。我們也就相信了她,還認為她工作做得很好!
當聽說女兒貪污了那么多公款時,兩位老人怎么都不愿相信!耙窃缰浪澚诉@么多錢,我們肯定會阻止她的。”黃阿姨深深地嘆了一口氣。
隨后,她帶記者來到了戴琴的臥室,這是位于二樓的一間小房間,里面只有一張床和一個立柜,顯得有點空。臥室的隔壁是間小書房,書架上稀稀落落地放了幾本書。在書房門口的走廊上,一幅字畫斜靠在墻角,上面寫著“寶劍鋒從磨礪出,梅花香自苦寒來”。
她一邊為記者翻看女兒的影集一邊嘆息道:女兒太年輕,沒想到就這樣把自己的前途毀了。不過,作為母親,她仍然希望社會能給女兒多一份寬容,希望若干年之后,社會還能接受改造好的戴琴。
本報實習生 李亞萍 特約記者 李柯帆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