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wǎng) 2006-01-26 03:26:31
早報訊昨日,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經(jīng)過省物價局核準,我市畜牧管理部門發(fā)放的狂犬類免疫標志牌,每個收取工本費10元。所收費用專項用于標志牌制作,不得挪作他用。(臧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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