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富士施樂被指涉嫌走私后,其兄弟企業(yè)——日本富士膠片又受牽連。據某媒體報道,富士膠片的中國代理商廣西巨星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廣西巨星”)涉嫌在華走私,但富士膠片對此予以否認。
據《第一財經(相關:理財 證券)時報》報道,富士膠片(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富士(中國)”)昨天公開表示,
個別媒體的報道與事實不符。
他們將在調查取證后采取相應法律行動。
截至發(fā)稿前,國家發(fā)改委、商務部未發(fā)表有關評論。南寧海關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富士代理商偷逃稅款一事暫不清楚,需要進一步了解。
此前,某媒體在《日本富士對華走私詳情曝光》一文中主要指出了兩個焦點問題:其一,廣西巨星違規(guī)設立,其后擅自改變經營范圍。對此,該公司以總經理尚在國外為由未接受采訪,只是通過富士(中國)轉告媒體:該公司設立審批手續(xù)齊全,并一直在許可范圍內經營,無任何涉嫌走私、偷逃關稅行為。
其二,該媒體舉例說明廣西巨星偷逃關稅嫌疑時提到,“以富士膠卷每公斤5.5平方米計算,凈重10051.53公斤,應該是55283平方米,而廣西巨星的實際報關數(shù)為49381平方米,少報5902平方米……”對此,富士(中國)副總經理徐瑞馥說:“這個例子的前提是‘以富士膠卷每公斤5.5平方米計算’,這個前提就是錯誤的。他憑什么規(guī)定富士膠卷每公斤是5.5平方米?”
上海巨星一位內部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從性價比來看,富士的膠片要比其他公司便宜很多,“那是因為柯達的廣告投放量很大,成本很高。而富士的廣告量少,因此利潤將會貼給每一個用戶。”(王佑)
■相關新聞
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昨天稱——富士涉嫌走私應受道義譴責
昨天,針對有媒體報道稱“日本富士膠片株式會社多年來涉嫌一直支持不法商人向中國市場大肆進行走私活動”,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馬宇稱,在此事上,富士最少要受道義譴責。
馬宇表示,目前細節(jié)及其準確性還不是很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是富士自己做的此事,無疑就是走私;如果是其代理公司直接做的,從法律角度來說,尚不能直接判定富士走私。
相關報道指出,“感光材料生產屬于《外商投資產業(yè)指導目標》中限制類項目。如果他們當初僅以‘未曝光彩色膠卷和未曝光彩色感光相紙的生產和銷售’的理由申請項目,根本拿不到批文!
馬宇說,中國加入WTO后,最先降低關稅的就是數(shù)碼類高科技產品,此次富士或其代理商廣西巨星違規(guī)一事,采用進口數(shù)碼影像設備的幌子,擅自進口膠卷、彩色相紙,最起碼有鉆空子之嫌。
馬宇還說,目前地方政府相關部門是否有違規(guī)操作還不清楚,因為如果從一開始富士或其代理商就是以進口數(shù)碼影像設備的名義進行報批,那就是欺騙地方政府。此外,國家的規(guī)定是這類產品由商務部審批,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無權、也不應該審批。(金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