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主體】國慶長假結束前夕,記者在成雅高速公路路口調查清點,一個小時的統(tǒng)計時段內,共有35輛掛川O牌照的小車經返成都。隱去倒數第二個數字后,相關車牌號在報紙上曝光,報社表示,歡迎有關單位或人士電話聯系并說明情況(10月9日《成都商報》)。 據知情人士介紹,
掛川O牌照的車都屬公車。短短一小時內返程公車就達35輛,公車私用的情況是嚴重的。報紙要求相關單位和人士打電話說明情況、報紙在公布車牌號時,不得不將其中一個數字隱去。這些做法固然出于穩(wěn)妥起見,但是見證了對公車使用進行輿論監(jiān)督的困難、繁瑣甚至無奈。 媒體監(jiān)督的實質是公眾監(jiān)督,記者暗訪的情況被公車使用者單方面地“解釋”所抵消,揭示了公眾監(jiān)督的困境。近年來,為了動員公眾監(jiān)督公車使用,各地使出了不同的招數:有設立舉報電話的,有扛著攝像機到酒店門口拍攝的,有將公車噴上“公車”標志的。但顯然,這些做法的效果是微乎其微的。對不斷移動的公車而言,公眾很難實施監(jiān)督。 公眾或媒體對公車使用的監(jiān)督之難,關鍵在于信息的嚴重不對稱。造成這種信息不對稱的,又在于權力運行的霸道和封閉性。一個顯而易見的現實是,如果領導干部想做什么、做了什么,都只有本人或者身邊工作人員知情,那么,公車私用就會成為再平常不過的事情。要監(jiān)督公車使用,絕不能就事論事,僅僅拿車子做文章。公車不姓公,在于權力不姓公。監(jiān)督公車的根本,在于監(jiān)督公權。巴山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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