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了給親戚洗脫強奸嫌疑,李某以2000元買到受害者“自愿發(fā)生性行為”的謊話證言。然而,他不僅沒有替親戚洗脫罪責,反而在日前被永川市法院以妨害作證罪判處拘役3個月。
據(jù)永川市法院介紹,今年3月,永川人陳常均到該市匯龍大轉(zhuǎn)盤一個保健中心接受范姓按摩小姐的服務(wù)時,強行與范發(fā)生性關(guān)系,
范向警方報案。3月14日,陳被刑事拘留。得知消息,陳的親戚李某被家庭舉薦去說服范小姐!爸灰裾J被強奸,陳就可以獲得自由”,李相信他能夠搞到這樣的證據(jù)。
李找到范小姐,希望她到公安機關(guān)把強奸案撤了,作為回報,他們將付給“好處費”。如此游說之下,李先后跑了4次保健中心,范總算答應(yīng)了這一要求。3月17日中午,李拿著事前編好并經(jīng)打印的證詞,要范在上面按手印。該證詞上寫著“陳常均與范小姐發(fā)生的性行為是雙方自愿的”。
同時,為了讓范應(yīng)付警方和法院的調(diào)查,不致讓謊言露出破綻,李某還要求范背誦證詞。此外,為了打消范擔心作假證會承擔責任的顧慮,李還專門寫了一份“如有意外愿意代范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經(jīng)濟責任”的相關(guān)承諾書交給范。李為了購買這份證詞,當場支付了2000元強奸“封口費”。
但在第二天,謊言在警方面前還是不攻自破。李某不僅如意算盤落空,還因涉嫌妨害作證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最后,法院查明陳常均強奸的事實成立,以強奸罪對其判刑,幫忙買假證的李被判處拘役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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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林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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