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山航、東航等各家航空公司,將被允許在所有國內(nèi)航線(不含內(nèi)地至香港、澳門的航線)收取20-40元的燃油附加費。
據(jù)山航有關人士介紹,燃油附加費在旅客購票時與票價一并收取,屬另外加收的,不在機票打折幅度之內(nèi),但在機票上單獨標示。收取標準跟航程遠近有關,800公里以內(nèi)航段,
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含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
在濟南濼源大街一機票銷售點,記者隨機采訪了十多位前來購票的市民,發(fā)現(xiàn)加收燃油附加費在購票的旅客中產(chǎn)生較大爭議,雖然大部分人在失望之余仍掏錢購買,但只有一半左右的人表示可以接受價格漲幅,許多散客特別是帶孩子的乘客,對嬰幼兒機票也要收取燃油附加費、標準和成人一樣非常不滿。
浪潮集團的劉女士買了兩張8月1日去烏魯木齊的機票,其中一張嬰兒票(按規(guī)定,不滿兩歲的旅客購買嬰兒票,價格為成人票價的十分之一,免收機場建設費)。但代售點說,嬰兒也要加收燃附費,和成人一樣。
劉女士對此很不解。她對記者說,嬰兒上飛機后,由大人抱著,又不占座位,為什么要收燃附費呢?而且標準還這么高,這一規(guī)定顯然不合理。據(jù)一家航空公司營業(yè)部負責人介紹,嬰兒票收取燃附費,有民航總局的正式文件。至于征收的理由,該負責人分析,可能是即使嬰兒不占座位,但有重量,飛機一樣會增加耗油,因此也要收燃附費。(記者
高祥森)
責任編輯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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