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孫被打成植物人,46萬元賠償兇手只賠了1500元,外婆悲憤地說———沒錢治,我要讓他安樂死
“我要讓他安樂死!”大山法庭外,73歲的桑淑英拉著法官的手痛哭著。2003年11月,她在建工學院讀計算機專業(yè)的外孫被歹徒打成植物人,雖然昨天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行兇者
應(yīng)支付近46萬的經(jīng)濟賠償,可老人說,“他們就給俺家1500元,他們根本賠不起這么多錢。”老人表示,沒有治療費,外孫生不如死。
搶手機歹徒下毒手
2003年11月13日對天文愛好者是個重要的日子,那天預報獅子座將有流星雨。晚上,青島建筑工程學院學生羅軍和幾個同學來到黃島區(qū)政府大樓前的創(chuàng)業(yè)廣場,興致勃勃地等待流星。
晚11時,來自黑龍江的張某和膠南人趙鵬飛盯住了羅軍,兩人把羅軍和同學韓某逼到文化中心樓東北角處,搜遍兩人全身也只找到三四元錢和一部手機。從歹徒控制下逃脫的韓某告訴桑淑英,他們用木板、石塊使勁朝羅軍的頭砸!拔覀冓s到青島時,羅軍的頭腫得跟臉盆那么大,大夫說三分之二的腦子已經(jīng)沒了,剩下的也跟豆腐腦那樣。”說起外孫,老人掀起衣角直抹眼淚。目前,羅軍已經(jīng)被轉(zhuǎn)回東營老家治療,因為沒錢,躺在家里的他只有靠一根埋管疏導外流的腦漿。
判決:賠償損失46萬元
昨天,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判決:張某和趙鵬飛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交叉結(jié)伙或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脅迫手段搶劫私人財物,至一人重傷且造成嚴重殘疾,犯罪手段殘忍,犯罪后果特別嚴重。張某多次搶劫因犯罪時不滿18歲不適用死刑,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趙鵬飛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兩人連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羅軍459452.76元。
“沒用、沒用!甭犕昱袥Q,桑淑英堅持不接判決書,“他們根本賠不起46萬!痹诎讣䦟徖磉^程中,趙鵬飛的親屬向法院交來了1500元錢,桑淑英說這些錢跟家里已經(jīng)花費的20萬相比是杯水車薪,況且她了解到,今年20歲的張某是黑龍江巴彥縣農(nóng)民,同樣只有20歲的趙鵬飛是膠南一個無業(yè)青年!八麄兡挠悬c個人財產(chǎn),全部沒收也沒用!
羅軍的訴訟代理人山東倡通律師事務(wù)所丁志華律師告訴記者,類似這樣有判決但是無法執(zhí)行的案例很多,受害人往往自認倒霉。
外婆:請讓外孫安樂死
羅軍8歲時父母離異,媽媽辛苦帶大羅軍并盼到了他考上大學,來大城市見見世面!伴_學時我和他媽把羅軍送到宿舍,給他鋪好床,有說有笑,沒想到離開我們才3個月,孩子就……”羅軍的舅舅羅光衛(wèi)哽咽著說,羅軍媽媽幾乎精神失常,“她一見我兒子就哭,見不得別人家健康的孩子,每天就在屋里走來走去!彼硎救绻_軍不快點好起來,他的母親恐怕會瘋掉。
“我能不能讓他安樂死?”拉著法官,桑淑英出人意料地問道。“你就真的忍心叫他死?”“誰忍心,你不知道,你們過1小時是1小時,守著羅軍俺家過1小時就跟過1年似的。”桑淑英擦了一把鼻涕,咬咬牙告訴法官,她回東營一定要為外孫申請安樂死。
法官:暫無法律支持
據(jù)法官介紹,目前只有法院才能根據(jù)法律合法剝奪一個人的生命。安樂死必須要求有一個像法院一樣具有權(quán)威性、中立性、專業(yè)性和客觀性的醫(yī)療鑒定機構(gòu)去對垂危病人的情況進行鑒定,要求有一個完全人道、公正的醫(yī)院為合乎條件的病人實施安樂死,目前尚沒有成熟的條件所以暫無法律支持。趙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