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滅門慘案手段狠毒不會減刑
日本福岡地方法院19日判處兩年前在福岡搶劫殺人的中國被告魏巍死刑。今年1月,我國遼寧省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jīng)對涉案的另外兩名中國被告楊寧和王亮進行判決,兩人分別被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
沒有理由減刑
福岡地
方法院的裁決認為,現(xiàn)年25歲的魏巍和其他兩名中國人楊寧和王亮合謀入室搶劫,殺害從事服裝經(jīng)營的松本真二郎、他的妻子和兩個孩子的罪名成立。
日本時事通訊社的報道說,檢察官要求對魏巍判處死刑,而他也表示認罪!拔业拇_犯下了這樣的罪行,令失去親人的家庭感到悲傷和憤怒。我希望自己的死能夠告慰死者的家屬!睍r事社援引這名中國被告的話說。
魏巍和他的辯護律師在法庭審訊中提出唯一的減刑理由是這宗謀殺案是由3名被告一起實施的,而且魏巍并非主謀,而扮演了“從屬罪犯”的角色,所以他應該在犯罪事件中承擔“相對較小”的責任。
法庭的裁決承認謀殺案是由3人一起實施,但是主審法官川口正五(音譯)在宣讀判決書時說:“他們的犯罪是基于自私的動機,而且手段極其狠毒,沒有任何理由可以考慮為他們減刑。”
嫌犯先后落網(wǎng)
根據(jù)法庭提供的文件,這起謀殺案發(fā)生在2003年5月。被告人王亮被日本福岡九州英數(shù)學館開除后,與同在福岡留學的被告人楊寧商量搶錢回國,并拉攏魏巍共同實施。魏巍來到日本后不僅沒有專心學業(yè),而且屢屢犯罪,在一家語言?茖W校學習期間就從學校的中國人那里搶劫現(xiàn)金26萬日元。
三人經(jīng)過多次預謀,確定以福岡市東區(qū)的松本真二郎家為目標,王亮、魏巍分別準備了啞鈴、手銬、鐵塊、匕首等作案工具。
同年 6月19日夜,楊寧、王亮、魏巍潛入松本真二郎家,先后殺害松本真二郎一家四口,劫取4萬日元,并將被害人身體銬上鐵塊和啞鈴,沉入大海。
犯下?lián)尳僦\殺罪行后,楊寧、王亮潛逃回國。楊寧、王亮還于 2002年
8月至2003年6月間在福岡盜竊了大量財物。王亮回國后,使用假名在遼寧省遼陽市打工,因其日常消費甚巨,被群眾懷疑并向公安機關舉報。公安機關對其傳喚,王亮即主動交代了公安機關不掌握的其伙同楊寧、魏巍在日本搶劫殺人的犯罪事實,并提供了楊寧及與其關系密切人員的線索,使得楊寧被抓獲歸案。
魏巍則繼續(xù)留在日本,直到因為其他犯罪事件于 2003年 8月被日本警方拘捕。2004年1月,他因為涉嫌卷入松本真二郎家滅門案被正式逮捕和起訴。
中日密切合作這宗案件引起中日兩國警方高度重視,并展開聯(lián)合行動。2003年11月,中國駐日本大使館領事部首次設立警務組,一等秘書兼警務聯(lián)絡官陳三虎和三等秘書兼警務聯(lián)絡官牛海峰到任之后,就奉命前往福岡出差,直接參與了中日兩國警方對福岡殺人案的調查、取證等工作。
中日兩國警方的密切合作使得案件得以順利破獲, 3名嫌疑人先后在中國和日本落網(wǎng)。
2004年
10月,我國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今年1月24日,遼寧省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楊寧、王亮殺人、搶劫、盜竊一案進行了一審宣判。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被告人楊寧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判處被告人王亮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在日本福岡地方法院對魏巍進行審訊期間,中國方面向日方提供了審訊楊寧和王亮時的書面文件和證據(jù),日方檢察官也向法庭呈交了這些證據(jù)。
責任編輯: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