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業(yè)內鬧得沸沸揚揚的韓國通用大宇公司和奇瑞QQ知識產權之爭,隨著“五一”長假的結束急劇升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昨日消息:該院受理了韓國通用大宇汽車和技術公司訴奇瑞汽車有限公司等不正當競爭案。認為被告生產銷售的奇瑞QQ整車和核心零件,都與自己擁有知識
產權的轎車驚人相似,韓國通用大宇請求法院判令奇瑞公司立即停止侵權,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7500萬元,沒收銷售QQ車的所有非法收入。 通用大宇公司訴稱:原告是Matiz(中文名“曼帝茲”)車知識產權的合法享有人。2003年5月原告與上汽五菱公司簽署技術許可協議,以Matiz車第二代產品的外觀設計和整車專有技術為基礎,制造并銷售Chevrolet(中文名“雪佛蘭”)品牌的Spark汽車并在中國大陸銷售。 2003年4月左右,原告獲悉奇瑞公司制造并欲銷售一款稱為QQ的新車,因該車在外觀、內飾、風格及尺寸大小等方面均與原告的Matiz車極為相似,后委托泛亞汽車技術中心有限公司就QQ車與Matiz原車的相似程度等情況進行調查。結果發(fā)現,QQ車與Matiz車及Spark車整車和核心零部件設計存在驚人相似,絕大多數零部件甚至具有相互替換性。原告及韓國大宇公司并未以任何形式將Matiz車的專有技術許可轉讓給奇瑞公司,奇瑞公司以侵犯原告商業(yè)秘密和其他知識產權為手段模仿和抄襲了原告的Matiz車。原告認為,奇瑞公司通過仿制、抄襲及侵犯原告商業(yè)秘密等手段生產與Matiz車存在驚人相似的QQ車,其行為不僅侵犯了原告的技術,而且擾亂市場正常的競爭秩序和誠實信用的基本原則,使原告遭受了重大經濟損失和商譽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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