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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新學期開學之初,開發(fā)區(qū)出臺“七不準”措施,從源頭上杜絕亂收費現象。 “七不準”是:不準超標準、超范圍收費;不準強制學生參加保險;不準強迫學生訂閱報刊;不準強制學生參加有償補課;不準強迫學生購買教輔材料;不準以賺取回扣為目的向學生 收取作業(yè)本費、體檢費等;不準向中小學生亂集資、亂攤派和搭車收費。(王偉卿李愛國)
“七不準”是:不準超標準、超范圍收費;不準強制學生參加保險;不準強迫學生訂閱報刊;不準強制學生參加有償補課;不準強迫學生購買教輔材料;不準以賺取回扣為目的向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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