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沈陽2月19日電(記者范春生、王瑩)針對近來教育部門、學校與保險公司聯(lián)手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入保險的舉報投訴明顯增加的情況,遼寧省政府糾風辦、遼寧省教育廳日前聯(lián)合下發(fā)通知,嚴禁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入保險,嚴禁將保險費列入學校代收費項目,違者不僅要對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還要
追究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
據(jù)遼寧省政府糾風辦副主任韓玉起介紹,自2004年秋季學校開學后,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入保險的舉報投訴有所增加。據(jù)群眾舉報投訴和糾風部門的調(diào)查了解,主要存在以下問題:有的學校仍然由學校教師或管理人員組織學生入保險,有的中小學校將保險費列入代收費項目,一些高等院校在新生入學伊始就在收取學費等費用的同時向?qū)W生收取數(shù)年的保險費。另外,有的教育行政部門的下屬單位與個別保險公司發(fā)通知要求學生在某一保險公司入保險,并在教育部門確定保險代辦員,還有教育部門和一些學校受利益驅(qū)動組織學生入保險,收取代辦費。
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入保險的行為為何屢禁不止?沈陽某保險公司負責人一語道破“天機”,學生保險業(yè)務大部分存在直接或間接回扣問題。目前遼寧幼兒園、中小學校、普通高校在校生總?cè)藬?shù)約700萬人左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學校長坦言,在一些學校里,一個班的學生平安險回扣大體為200元以上,如果按照一個學校30個班計算,僅此一項,相關教育人員的總提成就可達到6000元左右。
遼寧省此次專門下發(fā)通知,認為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入保險的實質(zhì)就是教育亂收費。遼寧省政府糾風辦和遼寧省教育廳要求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不得參與保險公司的業(yè)務工作,不得出面要求學生入保險。保險公司開展保險業(yè)務,不得與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聯(lián)合,必須獨立進行,不準以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的名義要求學生投保。學生入保險一定本著自愿原則,提倡保險公司與學生家長直接見面商議保險問題,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向?qū)W生提出指令性的要求。
遼寧省還嚴禁將保險費列入學校代收費項目。遼寧省教育廳負責人表示,今后如發(fā)現(xiàn)各級各類學校代收保險費,一律視為教育亂收費,堅決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
近一段時間,遼寧省各級政府糾風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將進行專項檢查,嚴肅查處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入保險的行為。對在通知下發(fā)后發(fā)生的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入保險問題,不僅要對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還要追究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造成惡劣影響的將校長撤職。
特約編輯:張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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