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去年5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行人和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事故,撞了不能白撞。但到底如何賠償呢?《上海市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賠償責任若干規(guī)定(草案)》(修改稿)明確規(guī)定:機動車無過錯最高賠5萬元。下周,本市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將正式出臺。
《上海市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賠償
責任若干規(guī)定(草案)》(修改稿)提出,本市依法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為4萬元。
-機動車之間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比例分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實際損失在4萬元以內(nèi)的由保險公司賠付,超出4萬元的機動車一方在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一方在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無過錯最高賠5萬
事故損失超過4萬元,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機動車駕駛?cè)艘巡扇”匾幹么胧,減輕機動車一方賠償責任。
在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外環(huán)線等封閉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減輕95%的賠償責任,由機動車一方按5%的賠償責任給予賠償,但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1萬元;
在其他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減輕90%的賠償責任,由機動車一方按10%的賠償責任給予賠償,但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
-機動車賠償責任免除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cè)恕⑿腥伺c處與靜止狀態(tài)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交通事故責任的,不承擔責任。
-社會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
本市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交通事故中受傷人員的搶救費用超過4萬元的,或者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沒參加強制保險的,或者交通事故后機動車駕駛員逃逸,由于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記者程賢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