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2月18日訊 記者今天從濟南市政法部門舉行的“平安濟南”新聞發(fā)布會上了解到,濟南市堅持辦案與服務并行,懲治與保護并重,打擊與防范并舉,去年先后為41名舉報不實的企業(yè)領導干部洗清不白之冤。
據了解,濟南市去年把懲治腐敗的矛頭重點指向對改革發(fā)展破壞大的大案要案,共查處職務犯罪231件308人
,其中大案140件,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46人。在立查的大案中,貪污賄賂50萬元以上的25件,100萬元以上的15件。瀆職犯罪造成損失50萬元以上的11件,100萬元以上的3件。
同時,濟南市嚴格區(qū)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執(zhí)行政策出現偏差與鉆改革空子實施犯罪的界限,做到該打擊的堅決打擊,該保護的依法保護,能挽救的盡力挽救,實現了執(zhí)法辦案的法律效果與政治、經濟和社會效果的進一步統一。通過辦案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直接經濟損失5565萬元,配合主管部門幫助5家企業(yè)盤活了資產,使其走出困境;先后為41名舉報不實的企業(yè)領導干部澄清了事實,恢復了名譽,讓他們身心輕松地把全部精力投入到企業(yè)發(fā)展中去。記者晁明春 報道
編輯 張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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