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濟南1月3日電(記者丁錫國)為了防止和杜絕發(fā)生“問題干部”上崗提職等問題,最近,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提出意見,要對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xiàn)象進行嚴厲整治。
山東省委組織部提出,在干部任用問題上必須做到“八個嚴禁”和“八個必須”!鞍藗嚴禁”即:嚴禁跑官要官;
嚴禁買官賣官;嚴禁拉票賄選;嚴禁封官許愿;嚴禁任人唯親;嚴禁跑風漏氣;嚴禁弄虛作假;嚴禁有案不查。“八個必須”是:必須堅持德才兼?zhèn)涞母刹咳斡脴藴;必須?jīng)過民主推薦提出考察對象;必須進行嚴格細致的考察;必須事先征求紀檢機關(監(jiān)察部門)、檢察機關的意見;必須堅持集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必須堅持干部任職談話制度;必須加強干部經(jīng)常性考察和日常監(jiān)督管理;必須嚴格實行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制度。
為了保證將“八個嚴禁”“八個必須”的規(guī)定落到實處,山東省委組織部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行為提出了嚴肅的處理意見:對跑官要官情節(jié)嚴重的要進行組織處理;對受賄賣官的要依紀依法嚴懲,對行賄買官的一律先免去職務再按規(guī)定處理;對拉票或者搞其他非組織活動的,取消其考察對象和候選人資格,已經(jīng)提拔的要從領導崗位上撤下來,并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本地本部門違規(guī)選人用人的問題有案不查或者查處不力,導致本地本部門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重、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要追究黨委(黨組)主要領導成員、分管領導成員及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等人員的責任。(完)
責任編輯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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