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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報綜合消息4日,制造莒縣“9·20校園慘案”的被告人賈某一審被日照市中院以故意殺人罪、綁架罪判處死刑,并處罰金2000元。 今年9月15日,某客車女售票員向賈某借音樂磁帶遭到拒絕,兩人因此發(fā)生爭吵。隨后,客車老板沈某為員工打報不平,將賈某痛打一番。9月20日,賈 某攜帶菜刀、匕首準備找沈某算賬。不想沈某出門,賈某趁送孩子上學之機,將怒火撒向無辜的學生。賈某持刀先后沖入一小學三個班級,將24名學生砍傷,后又用菜刀挾持一名9歲女生。 聽到判決結(jié)果后,賈某雖當庭表示認罪,但提出上訴請求。
今年9月15日,某客車女售票員向賈某借音樂磁帶遭到拒絕,兩人因此發(fā)生爭吵。隨后,客車老板沈某為員工打報不平,將賈某痛打一番。9月20日,賈
聽到判決結(jié)果后,賈某雖當庭表示認罪,但提出上訴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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