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統計數字顯示,國內每年約有1000萬以上旅客遭遇航班延誤,不正常航班占航班總數的1/5,因航班延誤造成旅客與航空公司沖突的事件也日漸增多。至少在國內航線上,這個問題至今并未能從根本上解決。
航班延誤本來是個國際性的難題,為什么國內旅客的反應往往比國外的
要激烈?航空服務部門要從自身找原因。以筆者的調研所得,航班延誤之所以常引起沖突,主要有兩個原因:
以航空公司為首的航空服務各環(huán)節(jié)的誠信被質疑。航班延誤,從客觀原因上講,無論是因為氣象、空中交通流量飽和,還是因為機械故障,旅客并不是不能理解和接受,時間重要但安全更重要,這個道理大家都懂。被延誤的旅客聽到這些原因后,之所以情緒還很激動,主要是對航空公司的解釋表示懷疑。旅客獲取航班信息的唯一渠道,是航空服務部門的機場廣播,但誰能保證這些信息確鑿無誤?假如是因為機務維修、航班調配等原因引發(fā)的航空公司自己造成的延誤,而航空公司或機場從自身利益出發(fā),硬說是“不可預見”原因,誰又能夠去監(jiān)督和驗證?資訊不對等,現場旅客的知情權沒有保障,難免會有情緒。筆者親身經歷的幾次航班延誤,都是到了規(guī)定的登機時間,機場才突然宣布“不能按時起飛”,原因是“飛機出現故障”。同行旅客卻認為是因為本次航班人太少,航空公司要節(jié)約成本,才合并航班。航空公司沒有樹立誠信的形象,一旦出現延誤,旅客有不滿是必然的。
航班延誤前后的服務沒有到位。根據現行法律,延誤為航空公司自己造成時,須履行“告知義務、補救義務和賠償義務”。其實,即使延誤不是因航空公司自己造成,而是因“不可預見”的原因造成,航空公司也須至少履行告知和補救義務,比如,盡早向旅客通報情況、耐心地做解釋工作、熱情地安排食宿等。因航班延誤引發(fā)沖突的,絕大多數正是因為這些工作沒有做到位。通常是到該起飛的時間了才突然通報延誤,有時候甚至連延誤的原因都不講,更別說耐心細致的解釋了。在群情激憤的現場,經常聽到的是檢票人員這樣的回答:“航空公司的人不在這里,我們也不清楚”;改簽常常被改在同一家航空公司的航班,改簽別的航空公司就不大情愿或干脆不予辦理。有的機場安排飲食和住宿過于拖拉,或者干脆扔下乘客不管。
航空公司要樹立誠信形象,非一日之功,完全靠航空服務部門自律,顯然不夠,還得有相應的機制來監(jiān)督航空公司誠實發(fā)布資訊,保證旅客得到真實的信息。至于解決好延誤前后的服務問題,要解決并不難,就看航空公司愿不愿意做、能不能做到位。但不管難易,在服務行業(yè),沒有誠實守信的服務,沒有熱情周到的服務,其他工作再怎么努力,也是枉然。而隨著中國民航市場化程度的進一步加深,開放程度的進一步擴大,國內航空公司的壟斷地位將被打破,旅客乘飛機將會有更多的選擇,到那時,誰還有興趣總和服務不好的航空公司打交道呢!(斯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