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
長春市警方經過19個小時的鏖戰(zhàn),今天成功破獲一起利用網絡取得大學生信任并確立戀愛關系,后進行綁架、勒索人民幣20萬元的綁架案。
2004年2月,家住山西省孝義市的高三女孩梁某通過網絡結識了一個網名“陽光男孩”的長春青年,二人很快成為無話不談的朋友,并建立了戀愛關系。2004
年8月,在“陽光男孩”的游說下,梁某放棄了到北京等地讀書的機會,考取了一所位于長春的高校。梁某到校報到的當天,兩人就迫不及待地見了面!瓣柟饽泻ⅰ弊晕医榻B說叫“高曉宇”。其后的日子里,“高曉宇”帶著梁某游遍了長春的各個景點,梁某慶幸自己遇到了“知己”。這期間,“高曉宇”以父母有病,做生意賠了等各種借口,分多次從梁某處借了近萬元人民幣。
10月23日上午9時,“高曉宇”以“帶梁某見自己父母”為借口,將梁某騙至事先租好的出租屋,強迫其吃了三片“安眠藥”,并用繩子將梁某捆在鐵床上,在其嘴里塞進衛(wèi)生紙,封上膠帶,再用棉被蒙上。然后,“高曉宇”用事先準備好的新手機卡給梁某家里打電話,索要20萬元。
在警方的指揮下,梁某父母與“高曉宇”巧妙周旋,經過討價還價,贖金降至5萬元,又降到1萬元。就在“高曉宇”準備去銀行取錢時,警方將其抓獲,將梁某成功解救。
據長春警方介紹,日前在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件中,與網絡有關的已經占到80%~90%,其中被害人也以青少年居多。今年上半年,長春就發(fā)生了三起與網絡有關的惡性案件:一起是幾名家庭殘缺的未成年人,為了上網,到社會上又偷又搶,一天他們將15元贓款交給一個只有12歲的小孩保管,被小孩貪吃花掉了,因此被其他的孩子用磚頭活活打死;另一起是一伙十三四歲的小網友,為了上網,搶劫一位在同一網吧上網的青年人,青年身上沒帶錢,幾名孩子便挑斷了其腳筋;第三起,是一個男孩通過上網認識了一個女孩后,將其騙到住處強奸,又將其掐昏,并放火“滅跡”,女孩重傷至殘。
(特約編輯rea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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