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撞你那臺車的車牌號碼嗎?先拿1萬元!你不買也沒關系,回頭我可以賣給肇事司機!避嚨溎繐粽叩囊环,讓傷者氣憤之余也涼透了心。
律師認為,目擊者這種賣線索的行為已經(jīng)涉及了犯罪,而且是涉嫌敲詐和包庇罪犯兩項刑事犯罪。
當街遭遇飛來橫禍
今年7月
31日傍晚,魏強(化名)在沈陽市第28中學附近橫過馬路時一輛藍色的桑塔納轎車從他的右側猛撞上來,巨大沖力將他撞飛,失去重心的他先是頭部撞到了汽車的擋風玻璃上,接著是肩、腿等處的巨大疼痛……當魏強恢復知覺的時候,發(fā)現(xiàn)自己已經(jīng)躺在了醫(yī)院的病床上,身上纏著厚厚的繃帶。他仍牢牢記著車禍發(fā)生時的瞬間:“當時車速太快了,我感覺那個司機根本就沒踩剎車。”
肇事逃逸車號成謎
魏強是后來才知道,就在他重重落在地上的時候,那輛肇事的“桑塔納”根本就沒有停車,肇事司機反而猛踩油門,加速逃離了現(xiàn)場。一些在場群眾說,因為事情發(fā)生過于突然,而肇事車輛跑得也太快,只看清了車牌上的最后兩位號碼。現(xiàn)場的熱心群眾撥打了報警電話,急救車及時趕到,魏強被送到了沈陽市腦科醫(yī)院進行救治。
車牌號碼公開叫賣1萬
當魏強正在為肇事車逃逸而無計可施的時候,一中年男子聲稱自己在肇事現(xiàn)場記住了肇事司機的車牌號碼。魏強遂與之電話聯(lián)系,但原本難以抑制的興奮卻被滿腔憤怒所取代———該男子雖然表示看清了肇事車輛的車牌號碼,也愿意提供線索,但他提出條件———“想要車牌號碼必須用1萬元來‘買’!”
這位目擊者還得意地聲稱,如果不出錢“買”證據(jù)的話也沒關系,他還可以賣給肇事車司機。魏強立即拒絕了他的無理要求。
這次的車禍讓魏強足足在家修養(yǎng)了一個多月,所有的醫(yī)療費、營養(yǎng)費等各種費用都由他自己承擔了下來。昨日,當記者采訪他時,魏強的傷已經(jīng)基本痊愈。當再次提起這件事情的時候,魏強依然覺得:“這種交易太赤裸裸了,無論在經(jīng)濟上還是道德上我都不能接受。”吳鏑
律師說法:
遼寧金源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培文介紹,目擊者的這種行為從法律意義上講已經(jīng)涉及了犯罪,而且是涉嫌敲詐和包庇罪犯兩項刑事犯罪。另外,目擊者提出的這種交易是顯失公平的,假如交易成立的話,付款人也有權利在交易之后起訴他的“不當?shù)美弊。我國憲法明文?guī)定,依法檢舉舉證是我國公民應盡的義務,該目擊者知而不報是沒有盡到公民義務,從另一種意義上講,這也是道德的淪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