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貨主不給運費,就扣押貨主的貨物,兩車主最終被貨主告上法庭。市北法院近日一審判決車主王某、李某返還扣押的織機和運費,該判決昨日已生效。去年7月,跑運輸的王某和李某接了個往南方運原料的活,王某、李某兩人在收取2萬多元運費后,并沒有將貨運到目的地,而是私自將貨物扣押。貨主
為此起訴到法院,要求王李二人返還貨物和運費。在法庭上,王李兩人稱,之所以扣押貨物是因為貨主拖欠了他們一大筆運輸費?垩贺浳锸菫榱苏鄣忠郧暗倪\費。法院審理認為,貨主黃某雖然在前期業(yè)務中拖欠了王李兩人的運費,但前期業(yè)務與本案不是同一合同關系,王李兩人不能以扣押貨物的方式折抵以前運費,一審判決王李兩人返還貨物和已收取的運費。(記者宋振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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