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南京中考的第一天,可南京市第17中學初三學生晶晶(化名)卻沒能走進考場。5月7日晚,她在學校參加中考補習班,課間活動時在操場不慎跌傷,致使右顱骨開裂,至今躺在病床已1個多月。說起晶晶的不幸,不少人扼腕痛惜:如果師生多些急救常識,如果晶晶早些送醫(yī)院搶救,后
果也許不會這樣嚴重。
延誤搶救導致嚴重后果
今年“五一”假期,南京第17中學請校外老師為自愿參加的學生進行中考補課。5月7日晚7時30分,補課課間休息時,晶晶與同學小李在操場上玩耍時,不小心撞向排球網的斜拉鋼絲繩,被掀翻在地。同學將她背到教室,發(fā)現她頸部有一道長長的鮮紅血印,同時嘔吐不已。
21時許,父親史軍到學校接晶晶。晶晶躺在門衛(wèi)值班室,不能睜眼,只是喊頭疼。史軍立即找車送孩子到醫(yī)院。近22時,在海軍414醫(yī)院做CT發(fā)現她右顱骨已開裂,腦顱內有大量淤血,便急送省人民醫(yī)院。在急診室,晶晶昏迷不醒,呼吸微弱,瞳孔放大。5月8日零時50分,晶晶被推入手術室,后又轉鼓樓醫(yī)院民博分院高壓氧倉治療;杳18天后,晶晶才蘇醒過來。
記者日前在病房見到了晶晶。她右耳上方留有20多厘米長、縫了32針的傷口,傷口上被電鉆打了五個孔。手術時,醫(yī)生從這里打開腦蓋骨,取出壓迫腦細胞的淤血,才將晶晶從死神手里拽了回來。主治醫(yī)生說,從目前狀態(tài)看,由于晶晶的右腦受損,右眼無光,視力很低,左手無法正常伸展,還需在醫(yī)院治療。同時,她的記憶功能很難恢復到原來的水平。
善后問題幾經波折
晶晶的家長說,學校設施有問題,孩子才會絆倒。孩子在學校里出事,老師為什么不及時送醫(yī)院?2002年9月1日起實施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九條規(guī)定,因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而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第十五條還規(guī)定,發(fā)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應當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jiān)護人;有條件的,應當采取緊急救援等方式救助。17中領導稱,晶晶撞倒后,因為不知道有這么嚴重,所以沒有及時送到醫(yī)院。學校四處籌措,共付給醫(yī)院5萬余元醫(yī)療費,全校師生還捐款6600多元。
17日下午,雙方在警方調解下達成協(xié)議,校方再支付1萬元醫(yī)療費,以后若需再要醫(yī)療費可通過法院解決。
師生缺少校園急救常識
出事后,17中校園絆倒晶晶的鋼絲繩已拆除,但存在安全隱患的校園體育設施絕不會只有17中一家,對此,不少人建議別的學校也應該好好查查,消除安全隱患。
晶晶的主治醫(yī)生告訴記者,晶晶如果搶救及時,就不會導致現在這么嚴重的后果。時間拖長后,淤血長時間壓迫腦神經,就會引發(fā)嚴重后果,一分鐘就會影響一個人的生命。
記者隨機詢問了多所中小學的老師和學生,對于日常急救知識幾乎無人知道,也極少有過這方面的常識培訓。(陳榮發(fā)
姜天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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