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公仆竟是蛀蟲
棗陽地稅局長被判刑十三年
本報武漢消息曾被評為“棗陽市十佳公仆”、“省稅務十佳勞模”的棗陽市原地稅局局長肖順才,因犯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前天被棗陽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剝奪政治權利3年。
經查,肖順才在1994年7月至2000年4月任棗陽市地稅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采取虛報等手段,先后貪污公款4.3萬余元;并利用為他人安排工作、晉職、進城、調房等謀取利益,收受賄賂12.5萬余元。另查明,肖順才家庭現有財產112萬余元,經查能夠證明其來源的有55萬余元,另有56萬余元無法說明其來源,亦未提供可證明的事實予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