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長沙消息湖南省安化縣公安局日前接到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轉(zhuǎn)寄來的刑事裁定書,裁定新化縣交通局原副局長鄢自二、陳紅兵妨害作證罪成立,維持安化縣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沸沸揚揚鬧了一年多的鄢自二治安嫖娼案終于劃上了句號。
去年7月25日晚,新化縣交通局原副局長鄢自二在安化縣梅城鎮(zhèn)與賣淫女戴某嫖宿,被梅城派出所查獲。同年7月27日,安化縣公安局作出治安處罰裁決,對鄢自二給予警告并罰款5000元的處罰。之后,新化縣紀委就此事找鄢談話。
鄢為逃避處理,要因病保外就醫(yī)的服刑人員陳紅兵先后找到安化縣公安局梅城派出所所長曾臻和法制辦主任夏杰,要求為鄢出具未嫖娼的假證明,遭到拒絕。鄢自二遂對安化縣公安局的治安處罰裁決不服,向益陽市公安局申請復議,鄢自二與陳紅兵等人找到賣淫女戴某和本案證人陳保知、羅曉琴采用金錢利誘或非法拘禁手段,脅迫3人作了偽證。
同年10月24日,益陽市公安局作出維持原裁決的復議決定。之后,鄢自二向安化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鄢自二再次要陳紅兵找到戴某向法官提供假證言。因主要證據(jù)發(fā)生變化,安化縣人民法院于同年11月20日作出撤銷安化縣公安局治安處罰決定的行政判決。后安化縣公安局接到有人賄買證人作偽證的匿名舉報電話,據(jù)此對陳紅兵展開偵查。在提請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陳紅兵時,縣檢察院發(fā)現(xiàn)鄢自二有妨害作證的犯罪嫌疑,遂決定追捕鄢自二。
日前,安化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最后認為鄢自二、陳紅兵的行為均已構(gòu)成妨害作證罪,判處鄢自二有期徒刑3年;判處陳紅兵有期徒刑1年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