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一河南游客向嶗山工商分局太清工商所投訴,反映他們一行5人在嶗山旅游時,旅游車在收取了他們的進山費后又多收了他們每人20元的所謂“保險費”、“攀山道費”,希望工商所部門對此事進行處理。太清工商所工作人員立即根據(jù)游客提供的車號對太清景區(qū)內(nèi)的車輛進行了調(diào)查,終于找到了該旅游車,但該旅游車對自己多收費的事實拒不承認,并讓工商部門拿出證據(jù)。當投訴游客站在面前要求對質(zhì)時,剛剛還氣焰囂張的旅游車主立時傻了眼,不得不承認了違法事實,向游客道了歉,并返還了多收的100元錢。工商執(zhí)法人員還依法對該旅游車的欺詐宰客違法行為進行了800元罰款。高蕾
|